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巴曙松表示,推動新股發行從核準制到註冊制的二次股改,是平衡籌資者和投資者利益、平衡壹級市場與二級市場等各方利益的關鍵環節。邁過這壹步,資本市場發展會再上新臺階。
“取消發行審批制是建設公正、有效市場的必要前提,是根治腐敗的有力措施,堅決支持取消審批制。”中歐國際工商學院經濟學與金融學教授許小年也公開發表議論說,看看今日市場即知,審批並未保證上市公司的質量,缺少好公司,股民當然賺不到錢,只能在炒作的遊戲中給內幕人擡轎子。股票和債券的上市與增發如同賣白菜,是公司和投資者之間的自願交易,盈虧自負,不需要批。股票的信息不對稱比白菜嚴重,監管者的重點是信息披露,而非公司質量。
新股IPO的註冊制,是在市場化程度較高的國家普遍采用的壹種發行監管方式。證券監管部門公布發行上市的必要條件,只要達到所公布條件要求的企業即可發行上市。發行人是否達標的判斷由證券中介機構負責,證券監管機構只實施合規性的形式審查。
中國人民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所教授李永森認為,實行“註冊制”,需要交易所保持獨立性和公正性,設立高水準的獨立會計師及法律事務所,同時建立健全相應的司法體系和行政監管體制。
“如果實行新股發行註冊制,國外成熟市場會有壹系列的配套法規,讓新股發行保薦機構承擔連帶責任,使保薦券商不敢擡高發行價。”李永森認為,從“核準制”過渡到“註冊制”是改革的方向,但並不意味著能壹步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