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轉股的區別
涉及不同交易所,債轉股的環節也有差異。對於在上交所流通的可轉債,交易所將提供與可轉債對應的轉換代碼。投資者可以輸入轉換代碼,可轉債的面值就是交易價格,只需輸入要轉換的可轉債數量即可。在深交所上市的可轉債,投資者需要向開戶的營業部提出申請,營業部會使用專用設備將申請轉到交易所。在這個過程中,深交所提供的交易代碼往往就是可轉債本身的代碼。投資者輸入此代碼後,需要通過壹定的選項進入轉換程序,然後由營業部根據當前轉換價格計算出客戶需要轉換的債券數量,並上報交易所。
需要註意的是,申請轉股對應的可轉債總面值必須是1,000元的整數倍。要轉換的股份必須是整數股。尾數小於1股時,公司將在轉股日後5個交易日內以現金方式支付可轉換債券的票面金額及利息。股份轉換申請壹經確認,不可撤銷。持有人申請的可轉換股份數量大於其實際持有的可轉換股份數量的,深交所將確認最大的可轉換股份數量進行轉股,超出部分申請予以註銷。
此外,可轉債持有人壹旦轉股,轉債不能享受當期利息,增加的股份將自動登記在投資者的股票賬戶中。因公司可轉債轉股而增加的公司股份,享有與原始股同等的權益,參與當年分紅,並可在轉股後的次壹交易日與公司上市股份壹並上市交易。
交易所確認轉股申請有效時,將減記(凍結、註銷)持有人的可轉債金額,同時減記持有人相應的股份金額。登記機構將根據托管券商的有效申報,對持有人賬戶中持有的股份和可轉債數量進行相應變更。申請轉股的持有人在申請轉股的第二個交易日確認交割後,其因轉股而分得的公司普通股可以上市流通。因轉股而配發的公司普通股享有與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相同的權益。涉及稅費時,相關稅費由持有人在轉股過程中自行承擔,除非公司應繳納該等稅費或法律明確規定公司有代扣代繳該等稅費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