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古羅馬時期,就有壹種納稅者,他們委托的公司被經濟史專家認為是股票經濟的先兆。從14和15世紀開始,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在歐洲的壹些采礦業中,出現了自由民或手工業者之間以人、財、物中的壹種或多種生產要素為共同內容的合夥經濟形式。但在合夥內容、管理模式、分配方式等方面沒有明確的規範,沒有嚴格的股份制度,是股份經濟的原始形態。當時在德國南部、奧地利和捷克,城市中破產負債的農奴和小規模手工業者聚集在壹起,組織合作社,用簡單的工具采礦,共同勞動,分享產品。後來壹些商人以股份的形式加入進來,結果有錢人控制了資產,使得原本的合作發生了質的變化。“原本由合作勞動者組成的礦聯,幾乎變成了雇傭工人開礦的股份公司。”(《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第1024頁)
從15到16世紀初,地理大發現和新航路的開辟極大地改變了世界貿易。西班牙、葡萄牙、荷蘭、英國在海外發展,開展遠航貿易,需要大量資本。在當時的經濟條件下,單靠壹個資本家是不可能操作的。於是壹個名為“康美達”的股份制經濟組織應運而生。康美達從事海外貿易,負責籌集資金,由專人操作,利潤由集資者和經營者協商分配。後來這種組織發展到內陸城市,出現了城市商業組織,如意大利的“大商業公司”。股東是商人、貴族、教授、朝臣和平民。這種股份經濟壹般由自由城邦組織,官方進行業務監管。資產階級國家為了鼓勵商人和資本家積累資本,向海外擴張,以攫取更多的財富,不僅對畜牧業提供法律保護,而且給予商業專有權和免稅優惠,這就為股份制的出現創造了外部條件。
最早的股份公司
1554年,英國成立了第壹家以股份形式進行海外貿易的特許公司“莫斯科公司”,它的成立標誌著真正的股份制度的出現。在公司成立的那壹年,它進行了壹次冒險嘗試,航行白海,發現新的地區和島嶼,深入俄羅斯大陸。最初把全公司的資本分成240份,每份25金鎊,每人出資壹部分,6個人共擔風險。當初規定公司業務限壹次,每次遠航歸來,所有利潤按股分配。並連同股本壹起返還。後來隨著貿易活動的頻率和規模擴大,原始股全部或部分留在公司,以備下壹次航行。到1604,公司股東增加到160,15董事管理全部業務。之後有1557成立的西班牙公司,1579成立的伊斯特蘭公司,1581成立的黎凡特公司,1588成立的幾內亞公司,1600組建的東印度公司。這些貿易公司都是以股份制的形式成立的,是英國在海外擴張殖民勢力的工具。其中,東印度公司影響力最大,資本最雄厚:成立之初,股本6.8萬英鎊,股東198人;到65,438+0627,股本達到65,438+0.62萬英鎊,股東954人。它壟斷了從好望角到東方所有國家的貿易,還對殖民地享有完全的軍事和政治權力。到1680年底,英國建立了49家這樣的公司,對促進國家商品經濟的發展,增強經濟實力發揮了重要作用。其他歐洲國家也紛紛效仿。比如荷蘭在1602成立了東印度聯合公司,在1621成立了西印度公司,法國、德國、瑞典等國也成立了股票交易公司。
最早的股份制銀行
隨著海外貿易公司的出現,股票經濟逐漸在壹些歐美國家的金融業出現並發展起來。比如1694年,英國首先成立了最早的資本主義股份制銀行——英格蘭銀行。本行股本654.38+20萬。它借錢給政府,並獲得發行相當於這筆貸款的銀行券的權利。這種發行銀行券的權利具有廣泛吸收社會資金的功能。1826年,英國政府還頒布法規為股份制銀行提供法律保障,進壹步促進了銀行業股份制經濟的快速發展。到1841,股份制銀行數量增加到115。到19年底,英國非股份制銀行幾乎銷聲匿跡,股份制銀行成為金融市場的主導力量。再比如美國在1791成立了第壹家國家銀行——美國銀行,這是壹家以股份形式大規模籌集資本的股份制銀行。其股本為10萬美元,以每股400美元發行了2500股,其中1/4為政府貸款,其余為私人投資。此外,北美銀行和紐約銀行也相繼成立。1862根據國家銀行法,設立了1600家股份制銀行。隨後,隨著全國性銀行體系的建立,以股份公司形式成立的全國性銀行數量大大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