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股票投資 - 發展債券市場的意義

發展債券市場的意義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證券市場取得了長足發展,發行主體不斷增加,市場規模不斷擴大,債券品種不斷豐富,成為我國金融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我給大家分享壹下發展債券市場意義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大力發展債券市場意義重大。壹、中國債券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目前,我國債券市場的發行主體和類型主要包括:中央政府發行的政府債券、省級政府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地方債)、地方政府支持的融資平臺發行的債券(如城投債)、政策性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商業性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包括資產證券化產品)、企業或公司發行的債券、企業或公司發行的中短期融資券。熊貓債?(人民幣(6.1973,-0.0009,-0.01%)債券)等等。

與發達國家債券市場相比,我國債券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對債券融資重視不夠、控制過嚴、管理不當、發展不暢。

長期以來,我國社會融資壹直高度依賴民間借貸和銀行貸款,特別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股票和債券被徹底淘汰,這使得我國證券和債券市場發展的基礎非常薄弱。即使在改革開放之後,中國也開始推動多層次資本市場的發展。因為銀行資金對債券融資的替代性很大,很難替代股權融資(國家嚴控銀行購買股票和發放股權貸款)。相反,國家更重視股票市場的發展,比債券市場的發展投入更多。

目前股票市場在基礎設施、交易管理、對外發展(如滬港通)、人才培養等方面都比較完善,但債券市場的發展還遠遠不夠完善。債券的發行更多地集中在銀行間市場或由銀行承銷,這不僅大大削弱了債券作為直接融資工具的功能(實際上,銀行購買債券仍然是間接融資,然而,人們往往習慣性地將所有債券融資納入直接融資規模),而且使債券市場在很大程度上受制於銀行市場, 所以很難形成壹個能夠與銀行市場競爭的債券市場,促進整個金融市場的平衡和優化,為利率市場化創造壹個良好的市場環境(在整個金融結構中,如果銀行業占主導地位,能夠控制資金價格,維持壹個相對較高的利差水平,就會擡高社會基礎利率水平,造成資金價格的偏離或扭曲)。

目前,除政策性金融機構需要隨著業務發展不斷擴大發債規模,其審批相對容易外,其他主體發債審批均受到嚴格控制:截至2014年末,我國國債余額不到10萬億元,我國國債水平在世界主要經濟體中很低;過去長期不允許地方政府發債,中央政府嚴格控制代地方政府發債。因此,地方政府的大量債務是通過融資平臺和其他渠道籌集的,通過銀行貸款或社會融資。

這種關前門讓後門的做法,不僅沒有控制住地方政府債務的膨脹,反而讓地方政府債務更加復雜,成本額外增加。而且地方政府債務沒有納入中央財政預算並報全國人大批準,使中央政府(財政)對地方政府債務的連帶責任沒有得到充分體現和有效控制。

政府債務的大規模擴張也對民間主體的社會融資產生了巨大的擠出效應,進壹步加劇了我國中小企業、個人等融資主體?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企業債和公司債的發行更加復雜,多頭審批、分散管理的問題尤為突出。其中,壹般企業發行債券由國家發改委審批,上市公司發行債券由證監會審批,在銀行間市場發行債券或融資券由央行審批;熊貓債券的發行必須得到商務部的批準。

這很容易導致審批標準不統壹,監管標準不統壹,人為分割債券市場。此外,我國資產證券化發展更為落後,目前仍處於試點階段,規模小,審批復雜,成本高。同時,我國債券市場相應的法律法規、評級、審計、信息披露、違約處置等方面有待加強,剛性兌付有待打破,全社會對債券的認識,以及債券市場發展的整體規劃和頂層設計有待加強。

第二,從大力發展國債入手,推動我國債券市場的跨越式發展。如上所述,到2014年末,我國國債余額不足10萬億元,國債規模和水平在世界主要經濟體中很低。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國政府包括中央政府的實際負債率很低:(1)中央政府需要承擔地方政府債務。

堅持在我們國家?公有制為主體,在* * *生產黨的領導下,集中管理?在國家管理體制的情況下,地方政府不是財政獨立的聯邦制政府,而是中央政府和政府的代理機構。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承擔無限責任,而不是有限責任。中央政府不可能事實上無視地方政府的債務,地方政府也不可能破產關門。

中央政府必須嚴格控制地方政府債務,並在全國政府債務預算總額中加以平衡和控制。同時,中央政府完全可以在國債範疇內發行地方債(包括代理發行),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可以建立債權債務關系,從而簡化地方政府債券的發行程序,降低地方政府的舉債成本。

目前允許省級政府發債,實際上是要求省級政府發債,而不是地方和縣級政府發債。既然省級政府可以代表市縣政府發債,中央政府自然可以代表地方政府發債。哪怕是地方政府發的?自發自還?債券,實際上中央政府還是承擔兜底的義務。

從目前地方政府的債務規模來看,中國至少在5年內可以增加10萬億元以上的國債。

(B)財政應與中央銀行分擔外匯儲備的成本。

在中國,央行長期負責外匯交易和外匯儲備。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入,特別是加入WTO後,大量外匯流入我國。在外匯流通受到嚴格管制的情況下,為了滿足人民幣需求,防止人民幣升值過快,央行不得不購買大量外匯,形成外匯儲備,相應投放大量基礎貨幣。

同時,為了防止貨幣總量的過度膨脹,不得不采取措施回籠貨幣(如發行央行票據、大幅提高存款類金融機構法定存款準備金率等)。),並通過凍結商業銀行的部分流動性,抑制了其發放貸款、派生存款和創造貨幣的能力。

但正因如此,央行擴大了對其他金融機構的負債,央行的貨幣供應量受制於外匯占款的增減,使其處於非常被動的地位。由於外匯成本完全由央行承擔,當央行在努力抑制大量外匯流入、人民幣匯率快速升值時,各級政府(財政)仍在采取優惠政策吸引投資,這使得貨幣政策偏離了財政政策,扭曲了央行與財政之間的債務負擔。

因此,有必要認真反思我國的外匯儲備政策,合理調整央行與金融的職責分工。央行現有外匯儲備中有相當壹部分可以劃轉給財政,即財政發行特別國債,從央行買入外匯(具體來說,商業銀行可以用其法定存款準備金認購特別國債,財政用特別國債買入央行外匯儲備,央行用劃轉外匯的資金返還商業銀行的存款準備金。這樣完全可以避免對社會流動性的巨大影響)。

通過與央行分擔外匯占款成本和應對外匯大規模流入或流出的沖擊,更有利於協調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在環境穩定中集中國家整體資源維持宏觀經濟政策。政府購買的外匯可以部分增資中國投資公司和政策性金融機構,或者成立新的主權基金投資公司,部分可以和央行外匯儲備壹起委托給外匯管理局。

從以上兩個方面來看,中國國債規模可以大規模擴張,促進中國債券市場的跨越式發展。這可能會讓中國中央政府的負債率快速上升,但實際上只是讓政府債務更加規範透明,而且是撥亂反正,不會真的大規模增加整體政府債務。這更有利於加強對政府債務的反思、監督和管理。

(C)支持加快債券市場發展的改革

要充分認識和高度重視債券市場發展對我國多層次、包容性資本市場發展、對整個金融市場結構平衡和優化、對利率市場化和人民幣國際化的重要意義,加快修訂完善《證券法》,加強債券市場發展的統籌規劃和頂層設計,相應推進金融監管和規章制度的修訂完善。

未來債券市場應該更加規範統壹,應該對全社會更加開放。不應過於集中在銀行間市場,註意充分發揮債券融資作為直接融資渠道和方式的應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