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召開董事會,對本次股票發行的具體方案、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作出決議。
2.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對本次股票發行做出決議。
公司股東會對本次股票發行做出的決議至少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本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二)發行對象;
(3)定價方法;
(四)募集資金的用途;
(五)發行前累計利潤的分配方案;
(六)決議的有效期;
(七)授權董事會處理本次發行的具體事宜;
(八)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
3.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準備申請文件,由保薦機構保薦,並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公司上市輔導備案後多久上市?
從上市輔導到上市的周期為3到12個月。公司申請上市後,需要進入上市輔導期,以保證上市輔導的質量,提高擬上市公司的質量和規範運作水平。
為確保股票發行核準制的實施,提高首次發行股票公司的質量和規範運作水平,確保從事輔導的保薦人(保薦機構)在首次公開發行過程中履行職責,中國證監會分別於2006年5月和2008年2月實施了《首次公開發行與上市管理辦法》和《證券發行與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根據規定,保薦機構(保薦人)在推薦股票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前,應當對發行人進行指導。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應當遵循勤勉盡責、誠實守信的原則,認真履行審慎核查和輔導義務,並對其出具的發行保薦書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產品上市流通有哪些程序?
產品上市和流通需要標準程序。
規定:企業生產的產品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應當制定企業標準,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
產品申請企業標準備案號的主要信息如下:
1.壹、根據產品,查看是否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
2、查明結果如果有下列情況之壹,需要編制產品的企業標準:
-產品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
-產品不屬於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規定的應用範圍;
-產品高於(或嚴於)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但企業有制定企業標準的要求;
3、編制產品企業標準(草案)。
4.檢驗產品。
5、根據產品檢驗報告等情況,組織人員對企業標準(草案)進行修改,形成企業標準草案。
6、組織專家對企業標準送審稿進行審查,並做好會議紀要和審查結論。
7.整理上述過程中形成的相關材料後,報企業標準主管部門備案。
8、按備案主管部門的要求補充相關資料,並根據主管部門提出的意見進行修改和完善。
ipo備案制和註冊制有什麽區別?
Ipo有註冊制,沒有備案制。證券發行主要有兩種制度:壹種是註冊制,以美國和日本為代表;壹種是審批制,以歐洲國家為代表。
註冊制要求發行人提供關於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的完整公開信息,不得有重大遺漏,並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可靠性承擔法律責任。
只要發行人已充分披露相關信息,且在註冊後的規定時間內未被證券監管機構拒絕註冊,即可發行證券,無需進壹步審批。
在核準制下,只有符合條件的公司才能經證券監管機構批準在證券市場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