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貨交易也叫現金現貨。它是指股票的買方和賣方,經過談判達成交易。立即辦理交割手續的交易方式,即賣方交出股票,買方付款,當場交貨,款物結清。是證券交易中最古老的交易方式。起初,證券交易就是這樣進行的。以後由於易號增加等原因,很難當場發貨。所以在以後的實際交易過程中,采取了壹些靈活的做法,即交易後允許較短的交割期,讓大貿易商做好交割準備。各國對此規定不壹,有的規定交易後第二個工作日發貨;有的規定更長,允許交易後四五天內完成交割。交易後多少天交割壹般按照證券交易的規定或慣例辦理,各國不同。
現貨交易有以下顯著特點:壹是交易和交割基本同時進行。第二,是實物交易,即賣方必須實際將證券轉讓給買方,不需要對沖。第三,交貨時,買方必須支付現金。由於早期證券交易使用大量現金,現貨交易也稱為現金現貨交易。第四,交易技術簡單,易於操作和管理。壹般來說,現貨交易是壹種投資,體現的是買方長期投資的意願,希望在未來從證券中獲得穩定的利息或股息,而不是為了獲取證券買賣差價的利潤而進行投機。
二。期貨貿易
期貨交易是指買賣雙方成交後,按照合同規定的價格延期交割。定期貸款的期限壹般為15-90天。期貨交易相當於現貨交易。現金貸交易是交易後立即履行合同的交易,而期貨交易將合同履行時間分開。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簽訂合同,就買賣股票的數量、成交價格和交割期限達成協議,買賣雙方在規定的交割期限內履行交割。例如,壹個買方和壹個賣方今天簽訂壹份股票交易合同,30天後執行交易,這就是期貨交易。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簽訂合約後,不需要支付或交付證券。只有在規定的交割日,買方才能支付貨款,賣方才能移交證券。結算是按照買賣合同簽訂時的股價計算,而不是按照交割時的價格。現實生活中,由於各種原因,在合同簽訂和交割時,股價往往不壹致。股價上漲時,買方用較少的資金帶來更多的收益;當股價下跌時,賣方將獲得更多利益。所以這種微利的可能性對買賣雙方都有很強的吸引力。
根據合約清算方式的不同,期貨交易可以分為兩種。壹是合同到期,買方必須支付現金,賣方必須交出現貨,即合同規定的股份;第二種是合同到期,雙方可以反方向做生意,準備抵消清算,最後收取差價。上面提到的第壹種方法通常稱為期貨交割交易;第二種方法通常稱為差價結算交易。這兩種交易方式的總和也叫清算交易。
投資者期貨交易的目的可以分為兩種;第壹,以投機為目的,在這種條件下,買賣雙方都是基於預期價格變動而買入或賣出,買方預期到期價格上漲,準備在到期時高價賣出,從差價中謀取利潤;賣方預期證券價格下跌,從而在到期時以更低的價格買入,沖銷原來賣出的期貨合約,賺取價差利潤;第二,出於安全的目的,本案中的期貨交易是買賣雙方為規避股價變動風險而進行的期貨股票交易。
總之,期貨交易的投機性很強,采用這種交易方式的買賣雙方往往都有很強的賭博心理。買方通常不想買股票。在交割日之前,如果股市看漲,他還可以高價賣出與原交割日期限相同的遠期股票,從中獲取利益。賣家手裏不壹定有股票。在交割日之前,如果股市看跌,他還可以低價買入與原交割日期限相同的遠期股票,並從中獲利。因此,在股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可以通過“賣空”和“賣空”獲得巨額利潤。
第三,信用交易
信用交易(Credit transaction)又稱預交易,是指證券公司或金融機構提供信用,以便投資者進行賣空和賣空交易的壹種交易制度。這樣,股票的買賣雙方通過繳納保證金獲得證券公司或金融機構的信用,即由證券公司或金融機構墊付資金進行交易。由於各國法律不同,押金數額也不同,大多在30%左右。壹些證券交易所也將這種由證券公司或金融機構墊付買賣股票的交割保證金稱為保證金交易。
融資融券交易可分為兩種:多頭融資融券交易和空頭融資融券交易。融資融券交易是指某壹只價格看漲的股票被該股票的買賣雙方買入,但他只支付壹部分保證金,其余部分由券商先行墊付,並收取墊付的利息,同時掌握這些股票的抵押。經紀人的收入是經紀人將這些股票抵押給銀行所支付的利息和他支付給銀行的利息之間的差額。當買方和賣方不能償還這些預付款時,經紀人有權出售這些股票。
融資融券賣空是指看跌股票,買賣雙方向券商支付壹部分保證金,通過券商借入股票,同時賣出。如果未來這只股票的價格真的下跌了,那麽就以目前的市場價格買入等量的股票,償還給出借人,買賣雙方在交易過程中就獲得了差價的利益。
信用交易對客戶的主要好處是:
(1)客戶可以進行超出自身資金實力的大額交易,甚至可以讓手頭沒有任何證券的客戶向證券公司借款,也可以從事證券交易,極大地方便了客戶。因為在證券交易中通常會出現這樣的情況,當壹個客戶預測到壹只股票的價格會上漲,他想買入壹定數量的股票,但是他手頭沒有足夠的資金;或者預測壹只股票的價格會下跌,希望賣出這只股票,但是手裏沒有這只股票。顯然,如果采用壹般的交易方式,此時是無法進行交易的。在信用交易中,在證券公司和客戶之間引入信用方式,即當客戶資金不足時,證券公司可以墊付,以彌補保證金和客戶想購買全部證券的錢之間的差額。這種墊付,是讓客戶日後歸還,並按規定支付利息。當客戶需要賣出,缺乏證券時,證券公司向客戶借入證券。通過這些方式滿足客戶的需求,使其能夠進行超出自身資金實力的大額證券交易,市場更加活躍。
(2)有很大的杠桿作用。這意味著信用交易可以給客戶更少的資金,獲得更大的利潤。舉個例子,假設壹個客戶有654.38+萬元的資金,他預期壹只股票的價格會上漲,於是他用自己的資金按照前幾天654.38+000元每股的市價買入654.38+0000股。壹段時間後,壹只股票的價格真的從100元漲到了200元,壹只股票1000股的價值變成了200000元(200元×1000股),客戶盈利100元,盈利與自有資金的比例為100%。如果客戶使用信用交易向證券公司繳納654.38+萬資金作為保證金,然後假設保證金比例為50%(即繳納50元保證金可以購買價值654.38+000元的證券),那麽客戶可以購買2000股A股票。當價格如上所述上漲時,2000股a股的價值將達到40萬元。扣除墊款65438+萬元和證券公司資本金65438+萬元,可得20萬元(暫不計算相關利息、傭金、所得稅),利潤與自有資本比例為200%。顯然,使用信用交易可以給客戶帶來可觀的利潤。但是,如果股份公司。
當然,信用交易也有很多弊端,主要是風險大。仍以上面的例子為例:當客戶用自有資金654.38+萬元作為保證金,假設保證金率仍為50%,客戶可以每股654.38+000元的價格買入2000股A。如果a股價格沒有像客戶預期的那樣上漲,而是壹直下跌,我們假設從每股100元跌到50元。此時2000股a股價值為20萬元(100股×2000股),虧損65438+萬元(暫不包括證券公司墊付的利息和費用)。損失率為100%。如果客戶不使用信用交易方式,100元的自有資金在a股價格為100元時只能買入1000股。以後每股價格從100元降到50元,就是100萬元。只能購買65,438+0,000股。後來每股價格也從1,000元降到50元時,客戶只虧了5萬元(50元×1,000股中1,000股)。其損失率為50%,遠低於信用交易。因此,壹般認為信用交易有風險,應謹慎使用。另外,從整個市場來看,過度使用信用交易會造成虛假的市場需求,人為形成股價波動。為此,各國都嚴格管理信用交易。例如,自1934以來,美國壹直處於美聯儲銀行的統壹管理之下。銀行的監督委員會通過調整保證金比例來控制證券市場的信用交易量。此外,所有證券交易所也有額外保證金的規定。比如當股價跌破保證金比例時,券商有權要求客戶增加保證金達到規定的比例,否則券商有權賣出股票,損失由客戶承擔。同時,為了防止意外,當客戶使用信用交易時,證券公司要求其提供相應的抵押品,通常作為低押品,即交易中委托買入的股票,以保證安全。盡管如此,信用交易仍然是西方國家金融市場中最流行和最廣泛使用的交易方式之壹。
四。選購權買賣
股票期權交易是西方股票市場上壹種相當流行的交易策略。option的英文單詞是option,通常翻譯成option。期權實際上是與專門的交易商簽訂的合同,約定持有人有權在壹定期限內以雙方協商的“約定價格”買入或賣出壹定數量的股票。對於期權買方來說,合同賦予他買賣股票的權利。他可以在期限內的任何時候行使這壹權利,或者他可以在到期時不執行這壹權利而使其無效。但是對於出售期權的專門交易商來說,他們有義務根據合同出售或購買股票。股票期權交易不是以股票為標的物的交易,而是以期權為中介的投機技巧。
期權交易需要考慮三個因素:第壹是期權的期限,即期權的有效期。它是期權交易的重要組成部分,通常是三個月左右。每個交易所都有上限。二是擬交易股票的種類、數量和約定價格;三是期權費,也叫保險費,指的是期權的價格。
期權交易最顯著的特點是(1)交易的客體是壹種權利,壹種關於買賣證券的權利的交易,而不是任何實物。該權利具有很強的時效性,只能在合同規定的生效日期內行使。壹旦超過合同規定的期限,則視為自動放棄,失效。(2)交易雙方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不同。期權的買方有選擇權,他有權在規定的時間內,根據市場情況決定是否執行合約。(3)期權交易風險小。對於投資者來說,利用期權交易買賣證券的最大風險是購買期權的成本。
期權交易可以分為兩種:看漲期權交易和看跌期權交易。
1.購買選擇權
看漲期權,也稱為買入期權或“敲入”。看漲期權是指協議持有人在協議規定的有效期內,以指定的價格和數量買入股票的權利。期權買方買入這種看漲期權,是因為看好股價,未來可以獲利。買入期權後,當股票的市場價格高於約定價格加上期權費(不含傭金)之和時,期權購買者可以按照協議約定的價格和數量買入股票,然後以市場價格賣出,或者轉讓看漲期權獲取利潤;當股票市場價格在約定價格和期權費之和之間波動時,期權購買者會遭受壹定的損失;當股票的市場價格低於約定價格時,期權購買者的期權費將全部消失,他們將放棄購買期權。所以期權買家最大的損失無非是期權費加傭金。
出售期權
看跌期權(Put option)是看漲期權(call option)的對稱,也稱為看跌期權(put option)或“敲出期權”(knock-out),是指交易者買入壹種證券並在壹定期限內以約定價格賣出的權利。買方在購買看跌期權後,有權在規定時間內以約定價格向期權賣方出售壹定數量的某種證券。在證券市場眾多的交易方式中,壹般來說,只有在證券市場有下跌趨勢時,人們才願意購買看跌期權。因為在看跌期權的有效期內,當證券價格下跌到壹定程度時,買方可以通過行使期權獲利。另外,如果看跌期權費因股票行情看跌而上漲,客戶也可以直接賣出期權,這樣他不僅賺取了前後期權費的差價,還轉移了股市突然反彈的風險。但是,如果股市在這三個月裏壹直保持每股100元的水平,甚至壹步步保持這三個月裏每股100元的水平,甚至逐步上漲,此時,無論是客戶行權、賣出股票還是轉讓期權,不僅無利可圖,還會損失期權費。因此,看跌期權壹般只在證券市場看跌時使用。
可見,無論是看漲期權還是看跌期權,都只能在特定的範圍內到期,客戶無論選擇哪種方式,都仍然存在壹定的風險。
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的區別在於:第壹,期權交易雙方在簽訂或平倉合約時,期權買方必須向期權賣方支付期權費,如每股2元或3元,而期貨交易雙方在簽訂或平倉合約時不發生任何經濟關系。其次,期權交易協議本身屬於現貨交易,期權的買賣和期權費的支付是同時進行的。(與現貨交易略有不同,現貨交易交割後仍未結算,而股票買賣約定在未來。交割後仍未成交,在未來協議約定的有效期內實現股票買賣。)且期貨交易的交割是在約定的交割期限內進行的。第三,期權交易雙方的法律關系在交割後並不立即解除,因為雖然權利已經轉讓,但期權的實現是在未來,雙方的法律關系只有在協議到期時才會結束,而期貨交易雙方的法律關系在交割後才會解除。第四,期權交易交割期間,期權買方不承擔任何義務,根據股價變化決定是否執行協議。如果情況發生不利變化,可以免除對期權持有人的要求,對協議持有人的義務只由期權賣方承擔,而期貨交易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相互承擔義務。第五,期權交易的協議持有人可以轉讓和出售協議。無論轉讓多少次,協議的最終持有人都有權要求期權的賣方在有效期內執行協議,而期貨交易協議的任何壹方都無權轉讓。第六,投資期權的最大風險與股價的波動成正比,股價波動越大,風險越大。
期權交易對買家的主要作用是:(1)大賺壹筆。(2)控制風險損失。任何從事證券交易的人都想盈利,而盈利的關鍵在於對未來市場的準確預測。但是,在動蕩的證券市場,誰也不能保證自己的預測絕對準確。壹旦證券市場的走勢與交易者的預測相反,損失將是慘重的。如果采用期權交易,壹旦發生上述情況,交易者可以放棄行使期權,這樣無論市場實際變化與交易者事先預測的差距有多大,期權購買者損失最大,而不是更多。從而提前將交易中的風險損失控制在壹定範圍內。
期權交易對賣方的作用是拓展業務,獲取期權費收入。根據芝加哥期權交易所的統計,超過3/4的期權交易沒有被執行,這使得賣方從期權費中獲得了可觀的收入。
第五,做空
賣空也稱“多頭交易”,賣空的對稱性是指交易者利用借入的資金在市場上買入期貨,以期在未來高價拋出,從中獲利的投票活動。在現代證券市場中,賣空交易壹般是利用保證金賬戶進行的。當交易員認為股票價格正在上漲時,他向證券公司借錢,通過支付部分保證金來購買股票期貨。買入的股票操盤手不能拿走,會存放在證券公司作為支付的抵押品。如果未來股價真的上漲,當漲到壹定程度時,他就把股票高價賣給市場,把部分收益還給證券公司進行貸款,從而結束自己的做空頭寸。交易者通過買賣兩筆交易的差價獲利。當然,如果市場股價的走勢與交易者的預測相反,那麽做空者不僅無利可圖,還會遭受損失。因為在上述過程中,交易者在市場上買入股票,而自己不處理任何股票,所以稱為“賣空”交易。
買入做空交易資金主要是借入資金。壹般投資者在交易證券時使用的是自有資金,而交易者在做空時,買入股票的資金大部分是由證券公司墊付的,即主要依靠借入資金進行交易。賣空交易的整個過程由兩個交易組成:先買入,再賣出股票。
第六,賣空
賣空是指當壹只股票的價格看跌時,股票投資者向券商借入股票並拋出,然後在股價真正下跌時,從更低的價格買入股票並返還給券商,從而賺取中間差價。賣空者賣出股票的來源主要有三個:壹是自己的券商,二是信托公司,三是金融機構。對於借出股票的人來說,借出股票給賣空者是非常有利的,因為不僅可以為客戶提供全面周到的服務,還可以讓股票升值。無論是以收取利息為條件還是以股價升值為條件出借股票,對出借人來說都是壹種收益。與此同時,貸款人通常會采取措施保護自己,將賣空者收取的資金存入經紀商的賬戶。
賣空包括兩種形式。壹是賣空者以當前市價賣出股票,在股票下跌時補進,賺取差價利潤;第二,賣家現在不願意交割自己的股份,用賣空的方式賣出,防止股價下跌,從而起到保值的作用。如果屆時股價確實下跌,他可以以更低的市場價補倉,這樣賣空的收益可以抵消不考慮成本的情況下擁有股票的損失,從而避免損失。根據賣空者的不同目的,賣空可分為三類:壹是投機性賣空。在這種情況下,賣空者賣出股票的目的是期望股價下跌,然後在到期時以更低的價格補充相同的股票。兩個價格的差價就是賣空者的利潤。這種做空是投機性的,風險大,有利可圖。投機性賣空對股市的影響很大,因為當賣空者賣出股票時,股票的供應量會增加,股票的價格也會下跌;補的時候股市需求增加,價格也上漲。第二種是為了對沖而賣空。這種賣空的根本目的是為了避免股票市價下跌帶來的損失。三是技術性做空。這種賣空行為分為三種情況:第壹種是基於自身全部股票的賣空,包括稅收目的、保值目的和預期交割目的;
二是做空套利,有不同市場的套利,也有不同時間的套利;第三種是券商或券商操作的賣空,不僅包括專業會員、券商,還包括投行等金融機構。
由於賣空具有很強的投機性,對股票市場影響很大,賣空者的行為具有明顯的投機性。因此,各國法律對賣空都有詳細的規定,以最大限度地減少賣空的不利影響,有些國家的法律還禁止賣空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