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出股票獲得的資金可以在當天再次用於買入股票,但要等到下午結算後才能從證券賬戶轉出,再取出。
賬戶資金被證監會凍結,通常是因為證監會稽查部門懷疑賬戶涉嫌非法證券交易。在調查結束前可以凍結三個月。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和其他資金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不得超過壹年,查封不動產不得超過二年,凍結其他財產權利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被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查封、扣押、凍結手續,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壹半。
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九條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和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壹年,查封、扣押不動產和其他財產權利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被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查封、扣押、凍結手續,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壹半。
第三十條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已經拍賣、變賣或者清償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第三十壹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凍結,並送達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或者案外人:
(壹)查封、扣押、凍結案外人的財產;
②申請執行人撤回執行申請或者放棄債權的;
(三)被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不能拍賣、變賣,申請執行人和其他執行債權人不同意接受清償債務的。
(四)債務已經清償;
(四)被執行人提供擔保,申請執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
⑤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其他情形。解除登記實施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存款凍結是指銀行限制存款(賬戶)的用途。大致可以分為:不收不付、只收不付(只收不付)、部分凍結(比如65438+萬元部分凍結,超過65438+萬的存款才可以使用)。凍結原因壹般是司法機關、稅務機關、海關等國家有權向銀行出具相關公函進行處理,也有客戶在銀行辦理部分業務的原因,比如保函(銀行已與之簽訂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