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透支交易是指客戶在股票交易過程中,在保證金帳戶中的資金余額不足以支付委托買進股票的價款時,由證券商融資為其墊付差額款項的壹種證券信用交易。股票透支交易具有發生階段的特定性和交易資金的不足性等特點。發生階段的特定性是指其只能發生在股票交易過程中的買入階段。交易資金的不足性是指客戶在下達委托證券商買入股票的指令時,其保證金帳戶上的資金不足以購入指令的股票。在股票透支交易這壹民事行為中,客戶與證券商之間形成了兩個法律關系,壹是借貸法律關系,壹是委托代理買入股票法律關系。這兩個法律關系緊密聯系,統壹於同壹民事行為之中,但二者又相互獨立,彼此的法律效力互不影響,前者無效並不必然導致後者無效。
原因:
進行股票透支交易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就其本質而言乃是利益驅動。對客戶來講,其進行股票透支交易是為了博取更大的收益而不惜冒巨大的市場風險,融入超過自身實力的資金進行股票投機。對證券商而言,進行股票透支交易則是為了爭奪客戶,獲取代理交易手續費,收取出借資金的高額利息。股票透支交易造成的後果是嚴重的,不僅導致投機風盛行,股價波動劇烈,而且當股價急劇下跌,客戶因損失慘重拒不平倉,證券商為保住其融出款項而強行平倉時,會引發大量的糾紛,造成巨大的損失。正因為如此,我國法令明文禁止股票透支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