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GMI的保羅.霍奇森(Paul Hodgson)和克雷格.魯爾(Greg Ruel)解釋,這種政策的制定是為了激勵企業的領導人在他們考慮進行企業並購時做出明智的決定。這是有道理的,因為交易可能會有利於股東但卻會讓首席執行官們失去他們的工作。降落傘政策的另壹個***同特征壹壹允許在首席執行官的退休過程中授予以股票為基礎的補償,也是對股東有好處,因為它鼓勵了接近退休年齡的高管們考慮該公司的長期價值而不是奮力爭取最後的快速得分。
這壹基本完善的原則激勵首席執行官們做出那些對所有的股東而不是他們自己最有益的事情已經被嚴重地扭曲了。降落傘政策曾經可能只提供相當於壹年或兩年的薪金,原則上,只需要單獨壹年的工資和獎金就可以保護高管們不會受到因企業並購而失業所造成的財務損失的影響。壹位高管應該根本不需要諸如本報告中大部分的首席執行官們所獲得的兩年甚至三年的薪水和獎金,以及即時受領的全部股權和養老金,再加上福利和延續的額外補貼,有太多的黃金降落傘和太多的退休方案看上去顯然是只為了滿足即將離任的高管們的利益而制定的。
相反,黃金降落傘的目的並非是為長期的熱忱服務、優質完成的工作,或甚至是卸任發放獎勵金。然而,這卻是許多企業的董事們對它的看法,甚至是在首席執行官的薪酬遠遠超過他們的工作表現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