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舊聞了,但是還是說說原因吧。
昨天,東城工商分局發布東城區2016年消費環境狀況報告,通報了壹批消費維權典型案例。去年,因對出租廣告位不審查,工商首次向公***場所管理者——樂天超市崇文門店開出罰單成為最大亮點。
東城工商分局通報稱,去年,《新廣告法》實施,該局在開展醫療違法廣告專項整治中,首次對公***場所管理者處以4.4萬元的罰款。去年東城工商分局稽查大隊在對國瑞城樂天超市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門分店檢查時,發現該場所張貼的北京當代醫療美容門診部醫療廣告內容未經審批,且含有“最具實力”、“獨有”等違法廣告內容。
經過調查取證,該分店向北京當代醫療美容門診部有限公司確實出租了廣告位,且並未對發布違法廣告的行為予以制止,形成了違法廣告發布的事實,造成了違法廣告發布的客觀影響,執法人員對其進行了處罰。執法人員表示,《新廣告法》實施以前,公***場所管理者常稱他們只是出租位置給廣告主,廣告主如何發布廣告和他們無關。
此外,東城工商分局昨天還宣布,今年東城區將在11條特色商業街全面推行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
“兩項維權制度”。初期覆蓋商戶達500戶。東城工商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兩項維權制度”覆蓋的11條特色商業街區為:王府井大街、前門大街、南鑼鼓巷、紅橋市場、簋街、南新倉文化休閑街、鮮魚口美食街、崇外大街、五道營以及銀街和金寶街。消費者看到商戶中懸掛“兩項維權制度”示範店牌匾的都可以進行糾紛賠償先付。
據了解,消費環節經營者首問制度,是指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導致合法權益受損時,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進行維權。該經營者必須依法承擔首問責任,不得推諉。
消費環節賠償先付制度,是指商場、市場和平臺經營者與場所內的銷售者或服務者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簽訂消費者投訴賠償先付協議(條款)。當出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銷售者或服務者故意拖延處理或者無理由拒絕賠付,以及因銷售者或服務者撤場等情況導致消費者無法獲得賠償時,由商場、市場和平臺經營者向消費者進行先行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