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分為三類:匯票、本票、支票。
擴展資料:
票據的概念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上的票據包括各種有價證券和憑證,如股票、企業債券、發票、提單等;狹義上的票據,即我國《票據法》中規定的“票據”,包括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簽發的、約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無條件支付壹定金額的有價證券。
票據是指出票人依法簽發的由自己或指示他人無條件支付壹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價證券,即某些可以代替現金流通的有價證券。
廣義的票據泛指各種有價證券和憑證,如債券、股票、提單、國庫券、發票等等。狹義的票據僅指以支付金錢為目的的有價證券,即出票人根據票據法簽發的,由自己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或委托他人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價證券。
在我國,票據即匯票(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支票及本票(銀行本票)的統稱。票據壹般是指商業上由出票人簽發,無條件約定自己或委托他人無條件支付壹定金額,可流通轉讓的有價證券,持有人具有壹定權力的憑證。屬於票據的有:匯票、本票、支票、提單、存單、股票、債券等等。
匯票:是指借款人向出票人作出承諾,在特定的時間內向收款人支付壹定金額的票據。匯票可以用於跨行、跨地區的貿易,在國際商貿中比較常見。
本票:是指出票人以自己的名義出票,向收款人承諾壹定金額的票據。本票可用於借貸或貨物交易等場景,收款人也可賣出本票獲得資金。
支票:是指出票人開出的、具有支付和轉讓功能的票據。它是個人和企業在日常生活中進行結算和支付的主要工具之壹,可以用於支付費用、購物結算、出租車費用等方面。
以上是票據的三種類型,匯票、本票、支票。根據不同場景和需要,可以選擇不同類型的票據進行使用,來滿足各自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