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股票投資 - 需要壹個收購收購者(“帕克曼”)的真實案例,“帕克曼”。

需要壹個收購收購者(“帕克曼”)的真實案例,“帕克曼”。

1998年初計算機合夥人公司(Computer Associates簡稱CA)對計算機科學股份公司(Computer Sciences Corp簡稱CSC)的收購案例。收購方CA和被收購方CSC均為紐約交易所掛牌的上市公司。由著名美藉華裔王嘉廉領導的CA是美國第三大獨立軟件制造商。它主要為大公司提供數據管理商業軟件。全球“財富500”家大企業中,有95%采用它的網絡化管理軟件。位於加州的被收購方CSC是美國著名電腦咨詢服務公司,它的服務項目包括程序設計。管理咨詢,系統結合及產品尋購業務等,它的主要客戶是政府及政府附屬機構,占其總業務量的25%左右。

並購目的

面對計算機業的激烈競爭,20年前才成立的CA,能擠身美國軟件業前茅,除了靠發展自身的技術外,通過不斷收購其他企業來擴大服務項目,增添產品種類來世大企業規模在其高速發展中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短短的20年裏,CA收購企業多達50余家。CA希望能通過對CSC收購,讓CSC為CA軟件提供支持,使CA變成像IBM壹樣,可以為客戶提供壹套從硬件到軟件,更全面,更完整的服務:並可以向CSC客戶推銷它的系統軟件產品,將CA的客戶層從大公司推至政府部門。

並購過程

CA在1997年12月中旬開始同CSC接觸,洽談並購事宜。在經過兩個多月的“友好”談判後,雙方在價格和收購條款上均未能達成協議。1998年2月中旬,CA決定采取行動,公開發出以高出當時CSC市價的30%,每股108美元的價格收購CSC公司的收購要約,整個收購金額涉及90億美元(如果收購成功,將成為當代高科技領域第三大並購交易)。CA總裁和首席執行官庫馬先生在寫給CSC董事長漢尼卡特的正式書面信中提出:對兩家公司至今未能達成協議感到遣憾,但CA決心不遣余力采用所有合適的方法來促使並購交易成功。在CA收購要約中,CA提出以下幾個收購條件:①留住CSC公司主要管理人員和主要員工;②向CSC公司主要管理人員和員工提供員工購股權:保證在合並後公司中,CSC和CA組織地位相等:④除非萬不得已,原CSC組織框架不變;(5)合並後公司使CA和CSC在技術和市場開拓上能互相幫助,***同發展;⑥沒有裁員計劃。

CA這種做法帶有很強的敵意。第壹,CA原來打算:如果CSC同意同CA以“友好”方式合並,CA願以每股114美元的價格向CSC股東購買CSC股權。但現將收購價調低,顯然是對CSC不合作的懲罰。第二,從“友好”協議轉向以正式要約收購,迫使CSC在十天內作出反應。除此之外,CA還向內華達地方法院提出要求:希望法院裁定CSC在1998年8月份召開股東大會之前將CA收購要約提前交給股東討論。並購談判從“友好”轉向“敵意”,使原本有意尋找合並夥伴的CSC改變對整個兼並活動的立場,CSC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決定不道余力造行反收購。CSC通過采取以下行動來回應CA的敵意收購:①修改公司章程,取消擁有20%股權的股東提出提前召開股東大會的權利;②為公司最高層17位管理人員訂立豐厚離職補賞金;將股東大會決議通過比率要求從50%提高到90%;④揚言計劃向優先股股東發放普通股認股權的股息,為公司毒丸防禦計劃鋪平道路,因為壹旦發生兼並,優先股可轉換為收購者普通股,以增加收購成本;⑤向洛杉磯最高法院提出S000萬美元的訴訟,起拆CA收購行為違反了加洲不公平商業競爭法;⑥向美國洛杉磯地方法院起訴CA和它的並購顧問貝爾,控制被告方通過CSC以前的商業夥伴,壹家信譽評級機構中非法獲取CSC機密信息。

3月2日,CSC正式拒絕了CA收購要約。3月6號,CA在經過各種努力後,終於宣布:當3月16日收購要約期結束後,不考慮延長要約期,這也意味著CA徹底放棄了對CSC收購,從而使美國高科技史上第三大兼並案以流產告終。

反並購

CA在兼並之前未對目標公司作深入。全面了解,CA認為向CSC股東發出收購價已高於其市場價30%,收購價格應當合理。但這是其實對CSC股東心理缺乏了解。CSC是高成長性公司,有壹半以上CSC股東屬長期投資者,持有CSC股票至少五年了。並且CSC是他們投資組合中最主要的組成部分,每股108元,即以高於市場價30%得出的收購價格對其他被並購公司也許合理,但對CSC股東卻偏低。壹位高科技行業的分析家認為每股130元才是吸引 股東放棄股權的合理價位。CA及它的並購顧問貝爾,因為沒有充分了解目標公司股東情況,在收購的最關鍵問題造成失誤。

CA未考慮被兼並企業的行業特性,選用了錯誤的並購方案。

對於高科技企業來講,最重要的資產是人才。如果被兼並企業的人才對兼並公司不滿,兼並後紛紛離開公司,也就喪失了兼並的意義。因此,對高科技企業的兼並,人們極不推崇采用敵意收購,因為它往往造成被兼並方管理層和員工對兼並方的敵對情緒,使兼並結果不能達到預期效果,CA在這場兼並戰中,不顧及CSC的反對,我行我素,按美林證券分析師的說法:采用對CSC敵意收購從壹開始就是個錯誤,因為即使敵意收購成功,也勢必造成CSC員工和忠誠客戶的流失,不可能有好的商業經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