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兩人有什麽區別?從操作形式上區分,巴菲特喜歡將整個公司買下來,彼得林奇由於是基金經理,受到限制,只會購買壹家公司的壹小部分。而從操作理念上區分,做為進攻型投資者,巴菲特的老師格雷厄姆就有過如下分類:1普通交易,2有選擇的交易,3買低賣高,4長線選擇,5廉價購買。通過格雷厄姆的論述,可以輕易區分出:巴菲特是屬於廉價購買型的。而彼得林奇是屬於長線選擇型的。
正如格雷厄姆所說,做長線選擇型的投資者,“但具有在別人判斷都錯誤時判斷正確的能力的人幾乎是不存在的,這種預見力不能被看作理性投資的特點”所以,彼得林奇為了使這種不存在變為存在,付出了巨大的努力。這種巨大的付出,只維持了13年,1977年至1990年。如果加上1969年進入富達公司,彼得林奇也只維持了21年。
而巴菲特屬於廉價購買型的。他的努力可以從1965年到今,可以說維持了42年,並且仍然在繼續。而且在此過程,巴菲特的個人生活並沒有受到影響。如巴菲特所說:“這並不是查理和我希望的生活方式。(為了致富天天盯著股票行情有什麽意思)”
兩個人都互相欣賞,巴菲特曾引用彼得林奇的話“彼得林奇曾恰如其分地形容這種行為,是在鏟除鮮花,澆灌雜草”而彼得林奇對巴菲特的評價也非常高。
而兩人最大的***同點是:兩人都是堅韌的勤奮的投資者。而巴菲特偏於堅韌,而彼得林奇偏於勤奮。都值得我們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