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集合競價交易規則
1遵循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申報原則,即掛單越早,買入價格越高,賣出訂單價格越低優先成交。
2賣出可以直接以漲停價委托,買入可以直接以漲停價下單。委托價格不限,只要在當天漲跌幅度內即可。
3能達到最大成交額的價格是集合競價中的開盤價。報價分別為10元和9.9元。在100元買入賣出的人數分別為100人和10000人。9.9元買賣的人數是1000。因為在20元的價位,只能成交100筆,而在9.9元的價位,成交筆數可以達到10000筆。
4高於此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此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的價格,簡單來說就是高價買入,低價賣出就是所有成交成交的價格。
5至少有壹個相同價格的買家或賣家已經完成交易。比如上面的例子,超過9.9的買入單全部完成,在所有賣出單中,低於9.9元的。
6每天9:15至9:25為集合競價階段,前5分鐘可申報可撤銷票據,後5分鐘可申報不可撤銷票據。到9:25:00,交易所主機通過集中撮合生成當日開盤價。
79:25-9:30是靜默期。即使妳委托買家在這五分鐘內賣出商品,系統也不會匹配,只會暫存報關單。9:30開市進入連續競價階段才上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成交。
對於大多數散戶投資者來說,集合競價是壹個重要的時機。如果股票上漲,集合競價可能比連續競價獲得更高的回報。如果股票下跌,集合競價可能比連續競價更早賣出,從而成功止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