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知識補充:
壹、大宗交易的基本要求。
所謂大宗交易,壹般是指證券單筆交易申報達到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最低限額,證券買賣雙方達成協議,證券交易所確認證券交易成交。
上市公司股東通過大宗交易減持時,交易量應滿足壹定條件,即單筆交易不少於30萬股或不少於200萬股的要求,但交易所可根據股票市場情況調整大宗交易最低金額。
2.股東通過大宗交易減持有哪些註意點?
(1)大宗交易大股東及特定股東減持限制。
在任何連續90個自然日內,股東或特定股東通過大宗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此外,在計算減持比例時,應合並大股東及其壹致行動人的持股數量。
(二)大宗交易的減持應符合相關承諾。
大股東或特定股東沒有必要通過大宗交易提前披露減持計劃。但如果大股東或特定股東已提前作出減持承諾,那麽大股東或特定股東仍需按照承諾的要求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大股東或特定股東很容易忽略之前做出的相關承諾。如果減持沒有提前披露,會受到監管部門的嚴格監管。
(3)大宗交易減少5%或5%時,應及時履行披露義務,停止交易。
投資者及其壹致行動人擁有的股份達到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的,投資者擁有的股份每次增減5%。在這種情況下,應當在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自本事實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3日內,上市公司股票不得交易。
(4)大宗交易減持比例達到65,438+0%時,應履行披露義務。
投資者及其壹致行動人持有的股份達到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的,投資者持有的股份占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比例將增加或減少65,438+0%。在這種情況下,應當通知上市公司並於次日公告。也就是說,大股東通過大宗交易減持股份。但同時應當註意,當減持比例達到1%時,應當告知上市公司並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