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交數量:指截至披露時,買方或賣方在集中申報簿中以集合競價參考價申報的、集合競價中無法以參考價虛擬交易的剩余數量,即賣價和買價不同的數量。
當壹只股票的申請價格低而申請價格高,導致沒有股票成交時,滬市會將其開盤價留空,以連續競價後產生的第壹個價格作為開盤價。如果最高買入價不高於前壹交易日收盤價,最低買入價不低於前壹交易日收盤價,則選擇前壹交易日收盤價作為今日開盤價。
擴展數據:
集合競價中成交價格的生成大致如下:將所有申報價格中能實現最大交易量的價格設為成交價格,所有符合條件的申報傭金均以此價格成交,並註明成為開盤價。
在集合競價的過程中,交易也是以“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為原則。如果申報價格相同,那麽誰申報早,誰就先成交。申報買賣手數不是競價的原則。因此,有投資者認為“莊家因為申報手數多可以先成交,而中小散戶因為申報手數少不能成交”的觀點是沒有根據的。
在集合競價中,如果價格相同,但只有50筆委托申請買入,100筆委托申請賣出,那麽根據時間優先原則,最後50筆委托申請賣出不能在集合競價時間內成交,只能參與連續競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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