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2月,犯罪嫌疑人何東升在山東濟南殺害5人並藏屍。2002年8月,何東升因轉移屍體被舉報,後攜款潛逃被公安部列為A級特大殺人逃犯。2009年3月7日,何東升被警方抓獲。2018年1月19日上午,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將罪犯何東升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案件經歷
1996年12月,犯罪嫌疑人何東升與其高中同學王某及王某的連襟於某預謀,由王某騙取其初中同學即當時任職於濟南市某銀行會計科副科長張某的信任,將銀行的100萬元用於申購股票。
之後股票中簽,張某與王某等人將99.7萬元余額轉存至活期存折上。王某通過其高中同學即某銀行職員李某幫助使錢款提前到賬。12月18日下午,王某的朋友桑某取款14.7萬元和85萬元,然後送到何東升承租的濟南市天橋區某小區的603室。
何東升為了獨自占有這近100萬元的錢款,在603室將前來送錢的桑某持鐵錘猛擊頭部致其死亡,之後將李某騙至此地以同樣的方法將其殺害。12月19日,河東升騙來張某、王某和於某,以同樣的方式殺害三人。
事後,何東升為避免行跡敗露,在殺人後將屍體用水泥砌在房間裏藏匿。直至2002年8月,何東升因轉移屍體被人發現並向警方舉報,後何東升畏罪化名並攜款潛逃。經鑒定,桑某、李某、張某、王某和於某均系嚴重閉合性顱腦損傷死亡。
案件偵查
2002年,何東升逃竄後從無與家裏人有任何聯系,警方鎖定犯罪嫌疑人何東升並采集了他父母的DNA數據,進行信息比對。2009年9月,濟南公安局刑偵專家發現網上DNA數據庫報警,發現雲南昆明盤龍區某勒索案的物證血跡DNA與何東升的父母DNA符合雙親遺傳關系。
刑偵人員進行多次DNA數據比對和Y染色體檢驗,證實雲南省公安廳在押人員“馬輝”即何東升,據了解,何東升漂白身份後逃至雲南並再婚生子。經審問,何東升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經過調查得知,犯罪嫌疑人何東升擔任濟南市某單位會計時還曾利用職務之便擅自將400萬元公款用於個人炒股;在擔任濟南市某單位出納時,虛構單位領導外出考察需用現金的事實從單位銀行賬戶提取現金13萬元據為己有。
案件結果
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壹審判決被告人何東升以故意殺人罪、貪汙罪、挪用公款罪數罪並罰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宣判後,何東升不服判決並提出上訴。
山東高級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2018年1月19日上午,何東升被執行死刑。
寫在最後
此案中,兇手為了貪圖錢財將自己逼上壹條不歸路,故意殺害他人性命,最將受到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