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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農村土地確權

流程如下:

1.土地所有權必須在當地得到確認。當地國土部門和農村工作部門已經開展了農村集體土地確權工作,並且已經在妳的行政村開展,那麽妳就可以進行確權登記了。

2.先確權當土地確定後,上級部門會安排工作組或專責小組進行確權。確權很簡單,就是把這塊土地的檔案記錄信息找出來,和實測信息進行比對,再進行登記,這樣就完成了。其實在實際工作中並沒有這麽簡單,需要處理各種歷史遺留問題。村集體之間、村集體與村民之間的土地糾紛需要工作組處理。因此,確權是壹項相對困難的任務。

3.重新登記當工作組把集體土地的坐標、面積、用途、集體所有等信息全部統計完畢後,會對這塊集體土地進行備案,其詳細信息在國土部門都有,這樣以後不管這塊集體土地怎麽流轉,都有據可查。

4.最後的認證確認、註冊、認證都是縣級安排的。確認完成後,縣級RMZF開始登記並核實證書的發放。這種證書將發給土地所有者,通常是村集體或村民小組。但在實際工作中,也是獎勵給鄉鎮壹級的集體。

具體流程:

第壹,準備階段

編制土地承包代碼,在管理系統中建立組織(村級以上組織由縣級建立,組級組織由街鎮建立);

2.科技公司對街道村組進行集中培訓,讓街道村組的工作人員掌握土地確權的工作流程和技術要領。

第二,收集信息

65438+(縣級負責)

2、收集整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信息,二輪延伸臺賬,土地清查。(街鎮、村組負責)

第三,住戶調查

村民小組成員職責:收集戶口本、身份證、二輪土地承包臺賬等相關資料,並按要求填寫表格(包括《* *省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技術規範》附表5、附表6,承包方調查表,承包土地信息表,* * * [2015]農業廳)。

包村幹部職責:聯系村組,確定時間地點,帶領技術人員進村指導;與村小組及技術人員溝通協調,監督填表進度,收集表格,驗收合格後簽字確認。

技術員職責:檢查表格的填寫格式和簽名是否規範。審核通過後,技術人員會在表格上簽字確認。

四、實地調查(劃定地塊)

包村幹部職責:加強與村組和技術人員的溝通,監督進度,聯系村組,確定土地認定時間地點。

村民小組成員職責:組織農民集中精力在航拍制作的工作圖上確認地塊,確定界址點。

技術員職責:在工作地圖上劃分小地塊,並在小地塊上填寫相應的農戶信息、地塊代碼和面積。同時,填寫承包地調查表。

五、辦公室數據處理

技術員職責:根據外業測量圖標註的信息、相關表格和實測數據,對影像數據進行面積計算、矢量化和數據存儲,制作宣傳圖和宣傳表。進行區塊之間和相鄰縣之間的邊界連接工作。

第六,壹輪宣傳

包村幹部的職責:加強與村組和技術人員的溝通和監督,確保村組按照工作的標準要求進行壹輪宣傳。

村組成員職責:按照規定如實進行壹輪公示,期限為7天。公示期間,技術人員應配合村幹部核實並糾正承包人提出的異議,有爭議的部分由“村民委員會”解決。村委會張貼《確認登記公告》,墻上張貼公示圖和表格。公示內容包括:同地塊承包農戶登記表、測繪工作圖。

技術員職責:指導首輪宣傳工作,及時糾正發現的錯誤。

七。修訂和入庫

技術員職責:技術員根據公告將修改後的矢量圖和圖像數據導入數據庫,並進行權屬對應。整理紙質材料,形成電子文檔。

八、第二輪公示

村民小組成員職責:張貼修改後的土地權屬登記公示圖和公示表,進行第二輪公示,為期7天。確認後,承包方應在《承包地公示圖》上簽字並按手印確認。

第二輪公示的內容包括:《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信息申請表》、《承包地公示圖》。公示期間,技術人員應配合村幹部核實並糾正承包人提出的異議,有爭議的部分由“村民委員會”解決。組織對公示無異議的農戶填寫公示無異議申報表。

技術員職責:及時糾正第二輪公示中發現的錯誤。

包村幹部職責:加強監督,確保村組按照工作的標準要求進行第二輪公示,公示結束後在第二輪公示圖上簽字確認。

九、完善合同

村小組成員職責:完善農戶合同,確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信息申請表》和《合同》。組織農戶核對街鎮打印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申報表》(壹式四份)和《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壹式四份)。農戶確認無誤後,簽字確認,村裏蓋章,上報街道辦,街道辦審核確認蓋章。

街鎮人員職責:負責審核並打印出縣土地確權登記系統中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申報表》(壹式四份)和《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壹式四份),發放到相關村組。

技術員職責:指導街道辦人員在縣土地確權登記系統打印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表和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十、建立登記簿

鄉鎮職責:以戶主聲明、戶主表、承包戶調查表、身份信息、工作圖、承包地調查表、繪制的工作圖、公示無異議聲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申請表、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為單位,分別整理紙質檔案和系統數據,同時上報縣級。

農業部門職責:縣級農業部門對上報的數據信息進行審核,審核合格後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制作並印制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技術單位職責:負責提供認證所需的土地圖、登記簿、認證清單和數據,為認證提供技術指導和技術支持。

XI。頒發證書和改進歸檔。

鄉鎮職責:組織人員將準備好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發放到農戶手中,填寫《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取得登記表》,上報縣級。在縣檔案部門的指導下,縣、鎮、村三級分別完善土地權屬檔案,整理歸檔,核實後逐級申請驗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或者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決定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之前,任何壹方不得改變土地使用現狀。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三條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記的內容和土地權屬證書的樣式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壹規定。土地登記信息可以公開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