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原a股股東優先配售:是指將股份按比例以較低價格出售給原a股股東,配售金額按股東原持股比例乘以發行量。比如某股東現在持股,持股比例為10%。先發行1萬股後,優先配售1萬股。
配股原因主要是:防止發行股份稀釋原股東持股比例,維護原股東權益。
擴展數據:
股票超額分配:
為推進股票發行制度市場化,控制股票發行風險,規範主承銷商在上市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以下簡稱“增發”)中行使超額配售選擇權的行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試點意見。
1.本試點意見所稱超額配售選擇權,是指發行人授予主承銷商的選擇權。授權主承銷商在相同發行價格下超售不超過65,438+05%承銷金額的股份,即主承銷商向投資者超售不超過65,438+065,438+05%承銷金額的股份。
本次發行承銷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30日內,主承銷商有權根據市場情況選擇從集中競價市場購買發行人的股票,或者要求發行人增發股票並向申請認購本次超額發行部分的投資者配售。
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依法對主承銷商行使超額配售選擇權進行監督管理。證券交易所實時監控超額配售權的行權過程。
3.發行人擬在本次增發中實施超額配售選擇權的,應當提交股東大會批準,因行使超額配售選擇權而發行的新股為本次增發的壹部分。
百度百科-股票配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