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制定股利政策時,必須充分考慮股利政策的各種影響因素,從保護股東、公司本身和債權人的利益出發,才能使公司的收益分配合理化。
(壹)各種限制條件
壹是法律法規限制。為維護有關各方的利益,各國的法律法規對公司的利潤分配順序、留存盈利、資本的充足性、債務償付、現金積累等方面都有規範,股利政策必須符合這些法律規範。二是契約限制。公司在借入長期債務時,債務合同對公司發放現金股利通常都有壹定的限制,股利政策必須滿足這類契約的限制。三是現金充裕性限制。公司發放現金股利必須有足夠的現金,能滿足公司正常的經營活動對現金的需求。否則,則其發放現金股利的數額必然受到限制。
(二)宏觀經濟環境
經濟的發展具有周期性,公司在制定股利政策時同樣受到宏觀經濟環境的影響。比如,我國上市公司在形式上表現為由前幾年的大比例送配股,到近年來現金股利的逐年增加。
(三)通貨膨脹
當發生通貨膨脹時,折舊儲備的資金往往不能滿足重置資產的需要,公司為了維持其原有生產能力,需要從留存利潤中予以補足,可能導致股利支付水平的下降。
(四)市場的成熟程度
實證研究結果顯示,在比較成熟的資本市場中,現金股利是最重要的壹種股利形式,股票股利則呈下降趨勢。我國因尚系新興的資本市場,和成熟的市場相比,股票股利成為壹種重要的股利形式。
(五)投資機會
公司股利政策在較大程度上要受到投資機會的制約。壹般來說若公司的投資機會多,對資金的需求量大,往往會采取低股利、高留存利潤的政策;反之,若投資機會少,資金需求量小,就可能采取高股利政策。另外,受公司投資項目加快或延緩的可能性大小影響,如果這種可能性較大,股利政策就有較大的靈活性。比如有的企業有意多派發股利來影響股價的上漲,使已經發行的可轉換債券盡早實現轉換,達到調整資本結構的目的。
(六)償債能力
大量的現金股利的支出必然影響公司的償債能力。公司在確定股利分配數量時,壹定要考慮現金股利分配對公司償債能力的影響,保證在現金股利分配後,公司仍能保持較強的償債能力,以維護公司的信譽和借貸能力。
(七)變現能力
如果壹個公司的資產有較強的變現能力,現金的來源較充裕,其支付現金股利的能力就強。而高速成長中的、盈利性較好的企業,如其大部資金投在固定資產和永久性營運資金上,他們通常不願意支付較多的現金股利而影響公司的長期發展戰略。
(八)資本成本
公司在確定股利政策時,應全面考慮各條籌資渠道資金來源的數量大小和成本高低,使股利政策與公司合理的資本結構、資本成本相適應。
(九)投資者結構或股東對股利分配的態度
公司每個投資者投資目的和對公司股利分配的態度不完全壹致,有的是公司的永久性股東,關註公司長期穩定發展,不大註重現期收益,他們希望公司暫時少分股利以進壹步增強公司長期發展能力;有的股東投資目的在於獲取高額股利,十分偏愛定期支付高股息的政策;而另壹部分投資者偏愛投機,投資目的在於短期持股期間股價大幅度波動,通過炒股獲取價差。股利政策必須兼顧這三類投資者對股利的不同態度,以平衡公司和各類股東的關系。如偏重現期收益的股東比重較大,公司就需用多發放股利方法緩解股東和管理當局的矛盾。另外,各因素起作用的程度對不同的投資者是不同的,公司在確定自己的股利政策時,還應考慮股東的特點。
公司確定股利政策要考慮許多因素,由於這些因素不可能完全用定量方法來測定,因此決定股利政策主要依靠定性判斷。
二、股利政策的類型
管理當局在制定股利政策時,通常是在綜合考慮了上述各種影響因素的基礎上,對各種不同的股利政策進行比較,最終選擇符合本公司特點與需要的股利政策。
(壹)剩余股利政策
公司將稅後利潤首先用於再投資,剩余部分再用於派發股利,有利於降低再投資的資金成本,實現企業價值的長期性和最大化。但是,執行剩余股利政策將使股利的發放額每年隨投資機會和盈利水平的波動而波動,比較適合於新成立的或處於高速成長的企業。
(二)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
公司按每年盈利的某壹固定百分比作為股利分配給股東,真正體現多盈多分,少盈少分,不盈不分的原則。股利隨盈利的波動而波動,向市場傳遞的公司未來收益前景的信息顯得不夠穩定。此外,不論公司財務狀況如何均要派發股利,財務壓力較大;確定多少的固定股利支付率才算合理,難度也較大,實際應用起來缺乏財務彈性。
(三)正常股利加額外股利政策
壹般情況下公司每年只支付數額較低的正常股利,只有在經營非常好時或投資需要資金較少年份,才在原有數額基礎上再發放額外股利。公司支付股利有較大的靈活性。通過支付額外股利,公司主要向投資者表明這並不是原有股利支付率的提高。額外股利的運用,既可以使企業保持固定股利的穩定記錄,又可以使股東分享企業業績增長的好處,能夠向市場傳遞公司目前與未來經營業績的積極信息。該政策尤其適合於盈利經常波動的企業。
(四)穩定增長股利政策
公司在支付某壹規定金額股利的基礎上,制定壹個目標股利成長率,依據盈利水平按目標股利成長率逐步提高企業的股利支付水平。該政策往往被投資者認為是企業穩定增長的表現,能滿足他們穩定取得收入的願望。當盈利下降而公司並未減少股利時,向投資者傳遞公司的未來狀況要比下降的盈利所反映的狀況要好,市場會對該股票充滿信心,有利於穩定公司股價,樹立良好的市場形象。但是,這種只升不降的股利政策會給公司的財務運作帶來壓力。尤其是在公司出現短暫的困難時,如派發的股利金額大於公司實現的盈利,必將侵蝕公司的留存收益或資本,影響公司的發展和正常經營。成熟的、盈利比較好的公司通常采用該政策。
三、股利政策的選擇
以上四種股利政策各有利弊,上市公司選取股利政策時,必須結合自身情況,選擇最適合本公司當前和未來發展的股利政策。其中居主導地位的影響因素是,公司目前所處的發展階段。公司應根據自己所處的發展階段來確定相應的股利政策。
公司的發展階段壹般分為初創階段、高速增長階段、穩定增長階段、成熟階段和衰退階段。由於每個階段生產特點、資金需要、產品銷售等不同,股利政策的選取類型也不同。
在初創階段,公司面臨的經營風險和財力風險都很高,公司急需大量資金投入,融資能力差,即使獲得了外部融資,資金成本壹般也很高。因此,為降低財務風險,公司應貫徹先發展後分配的原則,剩余股利政策為最佳選擇。
在高速增長階段,公司的產品銷售急劇上升,投資機會快速增加,資金需求大而緊迫,不宜宣派股利。但此時公司的發展前景已相對較明朗,投資者有分配股利的要求。為了平衡這兩方面的要求,應采取正常股利加額外股利政策,股利支付方式應采用股票股利的形式避免現金支付。
在穩定增長階段,公司產品的市場容量、銷售收入穩定增長,對外投資需求減少,EPS值呈上升趨勢,公司已具備持續支付較高股利的能力。此時,理想的股利政策應是穩定增長股利政策。
在成熟階段,產品市場趨於飽和,銷售收入不再增長,利潤水平穩定。此時,公司通常已積累了壹定的盈余和資金,為了與公司的發展階段相適應,公司可考慮由穩定增長股利政策轉為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
在衰退階段,產品銷售收入減少,利潤下降,公司為了不被解散或被其他公司兼並重組,需要投入新的行業和領域,以求新生。因此,公司已不具備較強的股利支付能力,應采用剩余股利政策。
總之,上市公司制定股利政策應綜合考慮各種影響因素,分析其優缺點,並根據公司的成長周期,恰當的選取適宜的股利政策,使股利政策能夠與公司的發展相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