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傭金是投資者在委托股票成交後,按照成交金額的壹定比例支付的費用。這筆費用由證券公司的經紀傭金、證券交易所的手續費和證券交易的監管費組成,這部分通常稱為手續費。
《關於調整證券交易傭金收取標準的通知》規定,自2002年5月1日起,對a股、b股和證券投資基金的交易傭金實行最高限額下浮制度。
證券公司向客戶收取的傭金(包括證券交易監管費、證券交易手續費等。)通常稱為手續費,深圳為0.2175‰,上海為0.1875‰,且不得高於證券交易金額的3‰,也不得低於證券交易監管費、證券交易所手續費等。
a股和證券投資基金每筆交易傭金不足5元的,按照5元收取;b股每筆交易的傭金不足65,438美元+0或5港元的,按65,438美元+0或5港元收取。
從上面的通知可以知道,股票傭金理論上只能在3 ‰到0.2175 ‰之間浮動。嚴格來說,經紀人也有人力、房租、水電等成本,還有壹些稅費,經紀人也要盈利。實際上,券商給投資者的傭金區間至少應該在0.5‰以上。
到2010和1結束,北京、上海等地的新開賬戶傭金壹般是3‰,大資金有可能是1.0‰、0.8‰,只有龐大的基金或機構才有可能是0.6‰。小資金客戶如果通過券商的客戶端預約,可能會降到0.8‰和0.6‰,適合所有人。
國內股票二級市場傭金普遍較高,希望在2010有所改善。
股票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壹部分,也是股份公司簽發的所有權憑證。它是股份公司向各類股東發行的壹種有價證券,作為取得股息、紅利的持股憑證。每股代表股東對企業基本單位的所有權。
每個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同壹類別的每壹只股票都代表著公司的平等所有權。每個股東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取決於每個股東持有的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組成部分,可以轉讓和交易。它是資本市場上主要的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