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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土戰術案例二

宇野卡的“焦土戰術”

1985年2月,梅薩石油公司已擁有Unoka公司170萬股,占總股本的9.8%,成為該公司的第壹大股東。梅薩決心全面收購優諾卡。

梅沙找到了130個可以提供30億美元的投資者,從商業銀行貸款10億美元。當購買金額準備好時,將在《紐約時報》上宣布:將以每股54美元的價格購買6400萬股Unoka股票。這樣梅莎就可以拿到壹半以上的股份,剩下的股份以每股54美元的保底價格買入。

Unoka立即反擊,提出每股72美元的“自我股權報價”回購5000萬股,但Mesa不會回購Unoka的股票,除非它先買下這些股票。這是個好主意。他們也知道Unoka的股票不值72美元,他們提出這個報價只是為了阻止股東把股票賣給梅沙。如果梅薩先買,Unoka可以以72美元的高價回購梅薩買下的剩余股份。結果,Unoka瀕臨破產,這就是所謂的“焦土戰術”。無論什麽樣的股東,都壹定會以最高的價格賣出。

Unoka還有壹招,聲稱第壹大股東梅沙合夥企業不在“自股權收購”之列,這顯然違背了所有股東必須壹視同仁的法定原則。Unoka的報價只是作秀,他們把梅莎排除在外。他還說,除非梅薩先買下他們公司的股票,否則他們不會回購。他們知道梅薩不會是第壹個購買的,因為Unoka隱藏著壹個“債務炸彈”,這肯定會導致公司破產,因為它以過高的價格購買了股份。

梅沙公司只好訴諸法律,將Unoka告上了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EC),認為根據股東平等原則,Unoka要回購自己公司的股份,梅沙持有的股份也必須包括在內。結果,經過長時間的爭執,法院判決梅莎勝訴。

隨後,經過艱苦談判,梅薩同意簽署25年現狀協議,Unoka同意梅薩參與公司股權收購,梅薩剩余股份保留1年。

在這場收購戰中,米莎因為Unoka的焦土戰術未能使收購成功,卻在這場收購戰中獲利數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