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巢公司,由亨利·雀巢(Henri Nestle)於1867年創辦,總部設在瑞士日內瓦湖畔的韋威 (Vevey),在全球擁有500多家工廠,為世界上最大的食品制造商。公司起源於瑞士,最初是以生產嬰兒食品起家,以生產巧克力棒和速溶咖啡聞名遐邇。
從總體看,似乎“雀巢”[1] 品牌唾手而來,並沒有費多大力氣。亨利?雀巢(Nestle)用自己的名字為品牌命名,但其名字在英文中卻有“舒適安頓下來”和“依偎”的含義。由於其名字的特定含義,自然要與英文同壹詞的“Nest”(雀巢)相聯系,以雀巢圖案作品牌圖形,而這又會使人聯系起待哺的嬰兒、慈愛的母親和健康營養的雀巢產品。可見,輕而易舉而來的“雀巢”品牌不但具有其豐富的內涵,並且完全符合商標定位的基本要求。
首先,“雀巢”作為品牌名稱顯著性就很強。雖然這壹名詞很壹般,但往往人們所熟悉的事物才能加深人們的印象,才能產生很多聯想,從而才貼近生活、貼近消費者。
其次,壹般中才體現出與眾不同。人人都知道的“雀巢”,卻只有亨利?雀巢使用在商標上,成了世界上獨壹無二的公司代名詞,樹立和壯大了公司形象,從而就變成不壹般了。
再次,“雀巢”名稱與“雀巢”圖形的緊密結合,這在西方商標史上也是少見的。兩者的緊密結合,可以使人們見圖形而知名稱,見名稱而知其圖形,是名副其實的組合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