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股票指數有兩種,分別是上證綜合指數和深證成份股指數。
1、上證綜合指數。由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自1991年7月15日起正式發布,以1990年12月19日為基日,基日指數定為100點的股價指數。
2、深證成份股指數。由深證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於1995年1月23日正式發布,1995年5月5日正式啟用,以1994年7月20日為基日,基日指數定為1000點的股價指數。
擴展資料:
深證成份指數的計算公式:
1、成份股指數是通過對所有上市公司進行考察,按壹定標準選出壹定數量有代表性的公司編制成份股指數,采用成份股的可流通股數作為權數,實施綜合法進行編制。
2、成份股指數為派氏加權價格指數,即以計算日成份股實際可流通A股數和可流通B股數作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即日指數=即日成份股可流通總市值÷基日成份股可流通總市值×1000
3、B股用上周外匯調劑平均匯率將港幣換算為人民幣,用於計算綜合指數。B股指數仍采用港幣計算。
4、每壹交易日集中競價結束後,用集中競價產生的開盤價(無成交者取昨日收市價)計算開盤指數,然後用連鎖方法定時計算即時指數,直至收市。
5、每日連鎖計算公式為:
今日即時指數=上日收市指數×今日現時成份股可流通總市值÷經調整上日收市成份股可流通總市值
成份股可流通總市值=成份股可流通A 股總市值+成份股可流通B股總市值
成份股可流通A股總市值=Σ(成份股A股股價×成份股可流通A股數)
成份股可流通B 股總市值=Σ(成份股B 股股價×成份股可流通B股數)×上周外匯調劑平均匯率
成份股指數按照股票種類分A 股指數和B 股指數。A 股指數按其所屬行業分,包括工業分類指數、商業分類指數、金融分類指數、地產分類指數、公用事業分類指數、綜合企業分類指數。每個分類指數至少用3家成份股編制。
參考資料:
深證成份指數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