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下午,中國資產管理協會發布的壹份紀律處分決定顯示,前“私募壹哥”徐翔與13上市公司董事長或實際控制人合謀操縱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在2010至2015期間控制139證券賬戶,非法獲利93.38億元。
基金業協會表示,處罰依據是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7年10月22日對徐翔等人操縱證券市場案的判決。
判決書稱,徐翔控制親友鄭並以澤熙公司員工及其親友的名義開立證券賬戶,註入自有資金進行證券交易,或者按照其指令要求他人進行證券交易。
在11操縱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案中,徐翔等人約定由上市公司董事長或實際控制人控制上市公司,發布“高送轉”、“業績預增”等利好消息,引入“影視文化”、“互聯網金融”等熱點話題,然後利用信息優勢在二級市場上連續買賣上述公司股票,以提振股價。上市公司股東大宗交易減持股份超過約定底價的,按照約定比例與徐翔等人五五開或四六開。
徐翔等人收到股份款後將雙方簽訂的協議銷毀。
基金業協會認定徐翔的上海澤熙存在人員註冊信息不壹致、基金備案信息不壹致、未按規定持續報送信息等問題;並利用基金財產和基金管理人的便利地位,從事證券市場操縱,為本人和與其串通的上市公司股東謀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