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illage(互動村)是壹家網站公司,為婦女和家庭生活提供多種服務。其股票於3月公開上市,1999。首日,其股價就被熱情的投資者拉高了233%。到1999年6月底,公司市值超過6543.8+06億美元,而收入為600萬美元,支出高達2400萬美元。所以人們認為Ivillage是壹只問題股,但其女CEO Carpenter認為“我們的價值體現了投資者對我們進取精神的回歸,因為他們願意在這個節骨眼上接受損失,我們可以快速收購其他公司,獲得市場份額。就像搶地壹樣。妳必須盡快把木樁楔入最有價值的土地,因為明天才會有機會。"
1998 7月12日,美國《華盛頓郵報》率先發表了壹篇挑戰互聯網神話的文章:低估了保守派經濟學家詹姆斯·格拉斯曼的互聯網寵兒。當時亞馬遜的市值已經超過了美國最大的兩家書商的市值總和,而雅虎!它的市值超過了《紐約時報》。“這些互聯網公司真的值那麽多錢嗎?”格拉斯曼的回答是:股票壹旦離開盈利,就很難定價,因為“股票的價格必須建立在收益的基礎上”,互聯網股票的暴漲就像“網絡泡沫”。與此同時,美國美聯儲董事會主席艾倫·格林斯潘表示,當股票市場過於不合理地飆升時,用“泡沫”來形容是最恰當的。
在商業媒體和投資界,卡彭特的觀點很有代表性。雅虎!事實上,有些運營商並不關心他們的公司是否真的值340億元,亞馬遜的CEO也不考慮230億元的意義。他們正在迅速利用投資人的慷慨饋贈收購、兼並其他同行,加快推出自己的新服務,試圖向跨行業領域滲透,在互聯網圈地大潮中高舉自己的品牌大旗。壹個獨立的業務規則-互聯網規則正在創建中。記得3-4年前,筆者和同事展望網上商務的前景時,最大的擔心類似於AT & amp;T、Disny、沃爾瑪等商業巨頭會大規模入侵,憑借強大的實力趕超他人。事實上,這些大公司確實在努力這樣做,其中壹些公司已經開始壟斷互聯網的壹些角落,但這些公司必須按照像卡彭特這樣的人和願意以每股70美元的價格購買iVillage股票的投資者指定的規則行事,也就是說,他們必須遵循壹套網絡規則,如果他們想在互聯網領域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