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發行主體不同:作為籌資手段,無論是國家、地方公***團體還是企業,都可以發行債券;而股票則只能是股份制企業才可以發行。
(2) 收益穩定性不同:從收益方面看,債券在購買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獲得固定利息,而不用管發行債券的公司經營獲利與否;股票壹般在購買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隨股份公司的贏利情況變動而變動,贏利多就多得,贏利少就少得,無贏利不得。
(3) 保本能力不同:從本金方面看,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債壹樣;
股票則無到期之說。股票本金壹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公司壹旦破產,還要看公司剩余資產清盤狀況,那時甚至連本金都會蝕盡。
(4) 經濟利益關系不同:上述本利情況表明,債券和股票實質上是兩種性質不同的有價證券,二者反映著不同的經濟利益關系。債券所表示的只是對公司的壹種債權,而股票所表示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權屬關系不同,就決定了債券持有者無權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則有權直接或間接地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
(5) 風險性不同:債券只是壹般的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比股票低;股票不僅是壹般的投資對象,更是金融市場上的主要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高,市場價格變動幅度大,可以暴漲暴跌,安全性低、風險性大,但卻又能獲得很高的預期收入
股票與期貨的區別:
1,股票T+1,期貨T+0
2,股票只能單邊交易,期貨雙向交易
3,股票沒有杠桿,僅有融資融券,期貨,有杠桿比例!
4,股票數量多,期貨種類少些
5,股票的風險小於期貨!
股指期貨采用保證金交易制度。投資者在進行股指期貨交易時不需支付合約價值的全額資金,只需支付合約價值壹定比例的資金作為結算和履約擔保即可,這也決定了保證金交易制度具有壹定的放大效應。在發生極端行情時,投資者的虧損額有可能超過所投入的本金。
在股票交易方面,目前我國的滬、深證券交易所均采用全額交易模式,投資者買入股票需要支付股票市值的全額資金,其交易的最大虧損也以所投入的本金為限。
股指期貨交易采用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在交易日收市後,期貨公司要對投資者的盈虧及相關費用等進行結算,並對實際盈虧進行劃轉。當日結算後,如果投資者的保證金不足,必須及時采取追加資金或平倉等措施以達到保證金要求,否則會被強行平倉。而股票在賣出之前不進行每日結算,不進行每日盈虧劃轉,投資者也無需額外補加資金。
股指期貨合約有到期日,不能無限期持有。不同的股指期貨合約其到期日各不相同,投資者參與股指期貨交易必須註意所持合約的具體到期日,以決定是提前平倉了結交易,還是等待合約到期進行現金交割。在股票交易方面,只要股票不被摘牌,買入後正常情況下都可以壹直持有。
股指期貨具有雙向交易的特點,既可以先買後賣,也可以先賣後買。在股票交易方面,部分國家的股票市場沒有賣空機制,不允許賣空,只能先買後賣,此時股票交易是單向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