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是證券的壹種主要形式,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證明股東持有股份的憑證。因此,股票有三個要素:發行人、股份和持有人。
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資本的表現形式。購買股票的投資者成為公司的股東,股票代表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股東可以從公司獲得股息和紅利,參加股東大會並行使權利,承擔相應的責任和風險。
股票中需要說明的項目包括:公司名稱、成立日期、股票類型、面值、代表的股份數量和股票編號。股份應由董事長簽名並由公司蓋章。
2.股票的性質
股票本身沒有價值,但它包含了股東要求股份公司按規定分配股息和紅利的權利,同時代表著持有股份公司固定價值的資產。
3.股票特征
盈利能力:1。差價收入二。領取股息
風險
流動性:永久自由交易。
4.股票類型
普通股和優先股(根據股東的不同權利)
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根據是否記載股東姓名)
5。普通股
普通股是風險最大的股票。股息收入因公司經營狀況而異。按照分布的順序。普通股的股息收入排在最後,只有在公司償還了優先股的債務和利息以及股息後才能分享。
6。普通股的功能
籌資職能投資職能
7。優先股或優先股
優先股是指享有壹定優先權利(如優先分配公司利潤和剩余產權)的股票。
8。優先股特征
股息率固定股息分配優先權剩余資產分配優先權壹般無表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