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證券法》的規定設立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準而成立的專門經營證券業務,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約有51家證券公司是國企,都是國有的中央匯金、財政部、當地財政廳及國企的集團公司控股,少數證券公司屬於私人籌資興辦的,如九州證券。
大陸的證券公司原來都是國有性質的,最初都由各地的財政部門組建。後來有壹些證券公司進行了股份制改造,但多數仍然保持國有控股。
證券,是多種經濟權益憑證的統稱,也指專門的種類產品,是用來證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種特定權益的法律憑證。
證券主要包括資本證券、貨幣證券和商品證券等。狹義上的證券主要指的是證券市場中的證券產品,其中包括產權市場產品如股票,債權市場產品如債券,衍生市場產品如股票期貨、期權、利率期貨等。
2021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七)》規定了欺詐發行證券罪(取消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罪名)罪名。
證券按其性質不同,證券可以分為證據證券、憑證證券和有價證券三大類。
證據證券
只是單純地證明壹種事實的書面證明文件,如信用證、證據、提單等。
憑證證券
是指認定持證人是某種私權的合法權利者和證明持證人所履行的義務有效的書面證明文件,如存款單等。
有價證券
是指標有票面余額,用於證明持有人或該證券指定的特定主體對特定財產擁有所有權或債權的憑證,區別於上面兩種證券的主要特征是可以讓渡。
證券有價證券是指標有壹定票面金額,用於證明持券人或證券指定的特定主體對特定財產擁有所有權或債權的法律憑證 。鈔票、郵票、印花稅票、股票、債券、國庫券、商業本票、承兌匯票等,都是有價證券。但壹般市場上說的證券交易,應該特指證券法所規範的有價證券,鈔票、郵票、印花稅票等,就不在這個範圍了。
證券交易被限縮在證券法所說的有價證券範圍之內。證券市場價格判斷和預測的方法主要有兩種:基礎分析和技術分析。因兩種方法的使用者在理論上和操作上完全不同,因此又把他們稱為兩大學派。
證券是各類財產所有權或債權憑證的通稱,是用來證明證券持有人有權依票面所載內容,取得相關權益的憑證。
所以,證券的本質是壹種交易契約或合同,該契約或合同賦予合同持有人根據該合同的規定,對合同規定的標準的采取相應的行為,並獲得相應的收益的權利。
證券的本質是種交易合同,合同的主要內容壹般有:合同雙方交易的標的物,標的物的數量和質量,交易標的物的價格,交易標的物的時間和地點等。
當然這些內容如果應用到不同具體的證券中,其中規定的內容有所不同。比如,遠期合約與期貨合約規定的內容就不壹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