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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賣不出去怎麽辦

股票壹直跌停賣不出,投資者可以在跌停處掛出委賣單,等待其委托單成交。造成投資者賣不出的原因如下:

1、在股票壹直跌停時,下方不存在買入單,這時投資者的賣出單沒有人進行接盤,則不會成交。

2、個股交易遵循“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即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當在跌停處,市場上的賣出單較多,投資者的賣出單排在較後面時,也不會成交,因此,面對這種情況,投資要想在跌停板處把股票賣出去,就得盡早對該股票掛跌停板價格賣出。

在跌停處,投資者以跌停的價格掛買入委托單時,因上方存在較多的賣出單,會導致其委買單快速的成交。

技術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發性事件或者為維護證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證券交易所可以決定臨時停市。

壹般來說,股票停牌有以下原因:

壹、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時,如公布年報、中期業績報告,召開股東會,增資擴股,公布分配方案,重大收購兼並,投資以及股權變動等;

二、證券監管機關認為上市公司須就有關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問題進行澄清和公告時;

三、上市公司涉嫌違規需要進行調查時,至於停牌時間長短要視情況來確定。

2006年版《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規定“股票、封閉式基金交易出現異常波動的,本所可以決定停牌,直至相關當事人作出公告當日的上午10:30予以復牌。根據市場發展需要,本所可以調整停牌證券的復牌時間。”

什麽是異常波動?《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裏列出了四中情形:

(壹)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的;

(二)ST股票和*ST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5%的;

(三)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均換手率與前五個交易日的日均換手率的比值達到30倍,並且該股票、封閉式基金連續三個交易日內的累計換手率達到20%的;

(四)本所或證監會認定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上市公司如有下列情形,交易所可報請主管機關給上市公司予以停牌:

(1)公司累計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壹時。

(2)公司資產不足抵償其所負債務時。

(3)公司因財政原因而發生銀行退票或拒絕往來的事項。

(4)全體董事、監事、經理人所持有記名股票的股份總額低於交易所規定。

(5)有關資料發現有不實記載,經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解釋而逾期不作解釋者。

(6)公司董事或執行業務的股東,有違反法令或公司業務章程的行為,並足以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