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要求:
1,符合我國關於境外上市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2.募集資金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外資利用政策和國家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規定。
3.凈資產不低於4億元,近壹年稅後利潤不低於6000萬元,且有增長潛力。按照合理的預期市盈率,募集資金金額不低於5000萬美元。
4.具有規範的公司治理結構和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高級管理層穩定,管理水平較高。
5.上市後的股息、紅利有可靠的外匯來源,符合國家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
6.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美國證券交易所條件:
1,至少50萬股必須是市場上的公眾所有;
2.至少要有800個股東(每個股東要有100股以上);
3.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三年稅前營業利潤總額不低於6543.8億美元,兩年稅前營業利潤總額不低於2500萬美元。
12月收入不低於1億美元,三年經營性現金流入總額不低於1億美元,兩年經營性現金流入每年不低於2500萬美元,流通股市值不低於5億美元。
流通股市值不低於7.5億美元,年收入不低於7500萬美元。
擴展數據
上市優勢
1,融資
公司的融資範圍很廣,從不足500萬美元到超過1億美元。公司可以用在美國上市的股票代替現金作為收購其他公司的“貨幣”。
2.股票有很高的流動性。
該公司通過在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來吸引來自世界各地的機構和散戶投資者,從而提高其聲譽和信任度。集中交易的市場結構、更好的流動性、更小的價差和更低的波動性有助於創造、保護和增加股東價值。
3.幫助加強投資者關系。
美國證券交易所為每個上市公司提供提升股東價值的特殊服務,以幫助公司在資本市場獲得較高的聲譽和關註度。
交易機制
與其他市場不同的是,美國證券交易所給予了中小企業所需要的特殊關註和支持,獨特的“訂單驅動”和“特許經紀人制度”為中小企業股票交易提供了良好的平臺。
在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的過程中,計劃上市的公司應該選擇特許經紀人。特許經紀人負有為公司股票創造最佳市場的受托責任,不像納斯達克做市商隨時可能拋棄上市公司的股票。此外,許多在美國證券交易所經營的特許經紀公司也為紐約證券交易所服務。
美國證券交易所通過與中小上市公司結成戰略夥伴關系,有助於提升管理層和股東的價值。中小型非美發行人在建立投資者關系方面會遇到特殊困難,但我們獨特的特許經紀人和交易所服務將幫助公司渡過難關。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美國證券交易所
參考資料: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企業申請境外上市的有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