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短期投資的入賬價值的確定
短期投資取得時的投資成本,是為取得短期投資時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但不包括為獲得壹項投資的同時而獲得的壹項債權所發生的支出,即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
1.短期股票投資
短期股票投資入賬價值=買價+稅費等相關費用-應收股利
應收股利是指:短期股票投資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而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也就是說,取得短期投資時實際支付的價款中所墊付的、被投資單位已宣告而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這部分應收股利不計入短期股票投資成本。
2.短期債券投資
短期債券投資入賬價值= 買價+稅費等相關費用-應收利息
應收利息是指:短期債券投資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期而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這部分應收利息不計入短期債券投資成本。
如果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尚未到期的債券利息,則計入短期債券投資成本中(不需要單獨核算)。
例如:某企業2001年2月1日,以326800元的價格(其中包含2000年尚未支付的利息)購入2000年1月1日發行3年期債券,其債券利息按年收取,到期收回本金,利率為6%,面值為300000元,另付稅費等相關費用1500元,該企業作為短期投資。則:
短期債券投資入賬價值=326800+1500-300000×6%=310300(元)
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期而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為18000元(300000×6%),作為應收利息處理,不計入短期投資成本中;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壹個月尚未到期的債券利息1500(300000×6%÷12)則計入短期債券投資成本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