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票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壹部分,也是股份公司簽發的所有權憑證。它是股份公司向各股東發行的壹種有價證券,作為取得股息、紅利的持股憑證。股票是資本市場上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和交易。有了它,股東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經營失誤帶來的風險。每股代表股東對企業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個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2.同壹類別的每壹股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平等的。每個股東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取決於每個股東持有的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組成部分,可以轉讓和交易。它是資本市場上主要的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股票分類:
1.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經營管理、利潤和財產分配中享有共同權利的股份,代表在滿足全部償還債權的要求和優先股東的收益和請求權要求後,對公司的利潤和剩余財產的請求權。普通股構成公司資本的基礎,是股票的壹種基本形式。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2.優先股是相對普通股而言的。優先股在利潤分享和剩余財產分配權方面優先於普通股。
3.配股後是指在分配利息或利息紅利和剩余財產時,與普通股相比處於劣勢的股票。壹般是普通股分配後,剩余利益再分配。如果公司利潤巨大,配股後發行數量有限,購買配股後的股東可以獲得高額回報。配股發行後,募集資金壹般不能產生即期收益,投資者範圍有限,利用率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