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股票收益怎麽分割?
離婚時股票收益怎麽分割?壹方從事生產經營的個人財產所得,或者作為股東分紅的投資所得,或者買入股票、賣出基金後產生的所得。這些福利和分紅本質上都是投資導向型的福利。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利益的,應當視為夫妻共同財產,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但是,投資股票的收益有其特殊性。原則上,壹方以個人財產投資股票的,投資財產(暫稱本金)仍應歸個人所有,收益歸夫妻雙方所有。股票不同於其他財產,它的市場價值壹直在變化。基於股票的性質,委托人購買的股票的價值是不斷變化的。離婚時,本金還作為婚前財產存在嗎?有多少?現有股票價值有哪些收益,哪些是本金?應由當事人提供證據。如果雙方都不能拿出有力的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法院也很難查明情況,就應該作為夫妻財產處理,平分。離婚,分割股權,分割什麽?《婚姻法解釋二》第16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壹方以壹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中的出資,另壹方不是公司股東的,應當按照下列情況處理:(1)夫妻壹方協商將部分或者全部出資轉讓給股東的配偶,半數以上股東同意,其他股東明確放棄優先權的。(二)夫妻就轉讓份額、轉讓出資價格等事項達成協議後,半數以上股東不同意轉讓,但願意以同等價格購買出資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的財產進行分割。半數以上股東不同意轉讓且不願以同等價格購買出資的,視為同意轉讓,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公司股東。”司法解釋在該條款中明確,離婚時,夫妻分割的不是股權,而是“出資額”。需要特別指出的是,這裏的“出資額”並不是原始出資額,因為其轉讓價格需要另行確定,所以實際上是出資額對應的股權所代表的財產價值。有離婚股權糾紛怎麽辦?(1)首先需要調查公司股權,然後確定配偶持有公司股權的份額。查詢公司股權時,可以在工商信息查詢平臺輸入配偶姓名,查詢是否有以其姓名為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對於配偶工作的公司,查看工商登記檔案,根據公司章程,查看配偶是否有股份及股份比例。(2)對配偶的份額進行調查清理後,確定這部分財產是夫妻財產還是夫妻個人財產。(3)向法院申請分割夫妻財產。綜上,只要離婚時夫妻屬於同壹財產,都需要平分,協商分割時壹定要商量好。夫妻中的財產既是同壹財產又是個人的,雙方用和平的方式解決是最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