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合同應該叫融資租賃合同。 融資租賃,又稱金融租賃或財務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供貨人和租賃標的物的選擇,由出租人向供貨人購買租賃標的物,然後租給承租人使用。
債券融資的優勢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資本成本低。債券利息可以稅前支付,具有抵稅作用;此外,債券投資者的投資風險低於股票投資者,因此要求的回報率也較低。因此,公司債券的資本成本低於普通股;
2、具有財務杠桿作用。債券利息是固定費用。債券持有人除了獲得利息外,不能參與公司凈利潤的分配,因此具有財務杠桿作用。當利息稅前利潤增加時,股東的收入將以更快的速度增加;
3、籌集的資金屬於長期資金。發行債券籌集的資金壹般為長期資金,可供企業使用1年以上,為企業安排投資項目提供了有力的財政支持;
4、債券融資範圍廣,金額大。債券融資的對象非常廣泛。它不僅可以向各種銀行或非銀行黃金機構籌集資金,還可以向其他法人、單位和個人籌集資金。因此,籌集資金以籌集大量資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