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申購費率和認購費率有什麽區別,具體怎麽換算?
申購費和認購費申購費是指投資者在基金發行募集期內購買基金份額時支付的手續費。目前國內通行的認購費計算方法是:認購費=認購金額×認購費率,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認購費;認購費率通常在1%左右,隨著認購金額的大小也有相應的優惠。申購費是指基金存續期間,投資者向基金管理人購買基金份額時支付的手續費。目前國內通行的認購費計算方法是:認購費=認購金額×認購費率,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認購費。我國《開放式投資基金證券基金試點辦法》規定,開放式基金可以收取申購費用,但申購費率不得超過申購金額的5%。目前認購費率通常在1%左右,隨著認購金額的大小也有相應的優惠。開放式基金收取申購費和認購費的目的主要用於銷售機構的傭金和宣傳營銷費用。贖回費贖回費是指在開放式基金存續期間,已經持有基金份額的投資者向基金管理人支付的手續費。贖回費設計的目的主要是為其他基金持有人安排壹種補償機制,通常贖回費包含在基金資產中。我國《開放式投資基金證券基金試點辦法》規定,開放式基金可以收取贖回費用,但贖回費率不得超過贖回金額的3%。目前贖回費率通常在1%以下,並且隨著持有期的長短有相應的優惠。轉換費轉換費是指投資者根據基金管理人的規定,在同壹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不同開放式基金之間進行轉換投資需要支付的費用。基金轉換費可采用費率法或定額法計算;采用費率法時,應以基金單位資產凈值為基礎計算,費率不得高於申購費率。通常這個費用率很低,壹般只有百分之零點幾。轉換費的存在有些隨意性,與基金產品的性質和基金管理公司的策略密切相關。比如傘形基金內部子基金之間的轉換不收轉換費,有的基金管理公司規定壹定數量轉換內的轉換不收轉換費,或者從債券基金轉換為股票基金不收轉換費。基金管理費基金管理費是指支付給實際運用基金資產並為基金提供專業服務的基金管理人的費用,即管理人為管理和運作基金而收取的報酬。基金管理費年費率按基金資產凈值的壹定比例計算,不同風險收益特征的基金管理費差別很大,如貨幣市場基金0.33%,債券基金0.65%,股票基金1%~1.6%。管理費每日計提,由托管人於月末從基金資產中壹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費基金托管費是指基金托管人向基金提供服務而收取的費用,如銀行為保管和處分基金的信托財產而提取的費用。托管費通常按照基金資產凈值的壹定比例提取,目前通常為0.25%。它們按日累計,並按月支付給托管人。這筆費用也是從基金資產中支付,不需要單獨向投資者收取。紅利再投資費是指投資者將開放式基金的分配收益再投資於基金需要支付的費用。紅利再投資費用可采用費率法或定額法計算;采用費率法收取時,應以基金單位資產凈值為基礎計算,費率不高於認購費率。壹般情況下,分紅免手續費。基金清算費用基金清算費用是指基金終止時進行清算所需的費用,在清算時按照實際發生的費用從基金資產中提取。基金運作費用基金運作費用包括支付註冊會計師費用、律師費、召開年會、印刷制作中期和年度報告、買賣證券手續費等。這些費用和支出作為基金的運營成本支付。營業費用占資產凈值的比例較小,通常在基金合同中預先確定,並按相關規定支付。稅費壹般來說,基金稅費包括所得稅、交易稅和印花稅。我國目前對個人投資者的基金分紅和資本利得不征收所得稅,企業投資者取得的投資收益應並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征收企業所得稅。鑒於本基金的投資對象為證券市場,基金管理人在投資時已經繳納了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各種稅率,投資者在申購和贖回開放式基金時無需繳納交易稅。為支持開放式基金的發展,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在《關於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中,對中國證監會批準的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給予了四項稅收優惠政策。這四項優惠政策如下:壹是對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收入差額,在2003年底前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和營業稅;二是對個人投資者申購、贖回基金份額取得的差價收入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直至恢復買賣股票差價收入個人所得稅;三是上市公司、發債企業和銀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時,對基金取得的股票股息紅利收入、債券利息收入和儲蓄存款利息收入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對投資者(包括個人和機構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第四,對投資者申購贖回基金份額暫不征收印花稅。其他非交易費用包括開戶費、轉換登記費(過戶托管費)等等。開戶費是指投資者開立基金賬戶時支付的費用;轉換登記費(再托管費)是指投資者辦理不同銷售機構交易賬戶之間的基金份額再托管業務時支付的費用;賬戶維護費是指基金管理人為管理和維護投資人的基金賬戶而向投資人收取的費用。以上費用按固定金額收取。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壹定標準設定適用於投資者的不同費用水平,但具體處理方式必須在招募說明書中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