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我對壹個所謂揭秘萬能黑暗地方的回答,歡迎吐槽!括號中是我的回答)
現在揭秘萬能險的黑暗之處。
第壹、什麽是保障成本,什麽是現金價值,為什麽要與傳統險分開,引入現金價值概念?
保障成本:6000元中妳用來買保險的部分。
現金價值:6000元-保障成本,剩余的部分。
為什麽與傳統險分開,引入現金價值概念,就是騙呀。
舉例:傳統險,比如我交給保險公司5000塊,保我死亡,10萬,反正我在保期內正常死亡,妳就要賠付我10萬元錢,即使有爭議,也是手續或條款問題。
(絕對沒有條款問題,無責任條款寫得清清楚楚。)
萬能險,比如我交給保險公司6000塊,保我死亡,10萬,雖然我的保障成本只有3000塊,但如果我死亡了,保險公司依然只賠我10萬,現金價值是不退的。
(先說保障成本,沒有這麽高,30歲人活到100歲最高保障成本2000多,還有就是身故賠付是按現金價值105%與基本保額15萬的較大值賠付,且每年繳費6000元,20年繳費,12萬。)
傳統險,我交5000保10W死亡,我不管保險公司經營效果如何,反正我死亡妳就要給我10萬塊,妳不能再收我的錢了。
萬能險,我交6000保10W死亡,說是保障成本只有3000塊,但如果保險公司經營效果不好,他就可以無限制地扣除我的保障成本,甚至我壹年的6000元保費都不夠他扣我保障成本的(的確有這種可能)。現在當然沒有這種情況,但不是說以後也不可能有。壹旦時間價值扣除完畢,我的保單就可能提前被終止。
(保障成本是合同事先約定,不存在公司經營效果不好就多扣保障成本,根據假定預算利率30歲承保,要活到120歲,保障成本才能達到6000元,保險公司再怎麽經營不好,都繳納了責任準備金,另外條款載明有追加保費功能,這個可以去看看,保障不會存在問題,如果想收益更高,可以靈活追加保費。)
第二,現金價值可以隨時取嗎?
可以,但是影響妳的保額。
例如:妳保單中的現金價值為6W元,保額為10W元。現在妳想取出5W(不能都取,因為他要扣妳保障成本的,而且是每日扣取且扣取額度沒有上限,壹旦沒的扣了,妳的保險也就作廢了)。那麽當妳取出5W時,妳的保額還是10W嗎?不是了,妳的保額就剩下5W了。如果妳想恢復成10W,那麽妳就要把取出來得5W再補回去。
(肯定會影響保額,合同上就有說明細則,怎麽能算黑箱呢?如果妳怕影響妳的保額,可以保單貸款啊,壹般可以貸保單現金價值的80%,半年只還貸款利息,可以無限續貸,這是受保監會監管,不關銀監會的事,貸款利率5.25%浮動利率小於20%。)
第三,現金價值的利息高嗎?
不知道,壹方面利息並沒有簽在合同裏,而是壹個計劃書而已,計劃書不算合同;另壹方面,利息再高又如何,只要妳取了,就影響保額,等於裏面生出的利息是給保險公司生的,跟妳沒關系。
(合同和計劃書是壹並拿給妳的,假定結算利率也是說明不確定的,生出利息是給保險公司這純屬扯談。)
第四,越年輕上保險越好嗎?
看妳從哪方面說了。
舉例:20歲,6000元交10年,保15萬。
從靜態財務分析法來看,當我30歲時,付出了6W的成本,當我70歲時死亡(這個年紀大家都可以接受吧),保險公司賠我15萬。我凈賺9W。
從動態財務分析法來看,當我30歲時,付出了6W的成本及累計利息(現在的利息我先忽略不計),當我70歲時死亡,大家算算值嗎?當我70歲時15萬的購買力可能還不如我30歲時3萬塊得購買力呢~~~~~~不要說保障了,賠死了快。
(還是前面的現金價值的105%和基本保額15萬賠付較大值,還有就是妳買的人身保額是15萬,到70歲時身故能賠付絕對是現金價值的105%,也就是比15萬多;還有就是萬能本身就不是純粹的保障類產品,妳定保額時妳就覺得妳只值15萬,那麽妳還想身故能陪150萬嗎?妳存銀行裏面6萬在40年裏能生出多少來?是在買股票嗎?保險公司又擔當風險又為妳提高收益還要為妳付高額的人身保障可能嗎?如果妳要買保障,建議傳統保險,壹樣每年交6000多,妳就有100萬身價,萬能險的功能都沒摸清楚!)
今年是2011年,如果妳手中有2W塊錢,應該不足為奇吧,現在讓妳倒退40年,1971年,那時妳要有2W,想想是什麽概念。
這就是時間價值,從中國CPI的漲幅來看,只賠不賺。
當然了,很多人說,買保險是買保障,這話沒錯,但是我有保障嗎?妳是業務員,不是理賠員,妳不能向我承諾理賠的事宜,這就是沒保障。
同時,妳不將所有的不利因素向客戶說明,這也是沒保障。
(請問代理人怎麽給妳承諾,只有合同給妳承諾好不好,如果是代理人沒給妳說明導致糾紛的,代理人壹定會負法律責任,未來20年30年的CPI妳能給我算出來嗎?根據央行預計未來十年都只是預測通貨膨脹率會維持在3.5%,銀行才3.3%而保險公司收益率壹直都保持在4.5%左右,足以抵消通脹風險。還是那句話,妳的保單決定妳的身價,而且是妳自己決定的,保險公司不是偉大的慈善家。)
最後,給所有保險業務員出壹道題,假設我20歲,每年繳納6000元現金,連續繳納10年,以妳公司現有保障成本及現金價值的利率為準,以國家CPI漲幅為依據,如果我保15W,請問,我在多大歲數時死亡,正好不虧?換句話說,我在多大歲數前死了,就值了,在多大歲數時死亡,就虧了?謝謝,我已經有答案嘍,答案很另類,小熊很震驚。
答案揭曉壹下吧,省的妳再給我回帖。
以現在銀行存款利息3.25%且能夠沖抵CPI上漲速度來計算(其實很難沖抵)。
20歲開始繳納,每年6000元,保15W,妳的盈虧平衡年限為20年。
30歲開始繳納,每年6000元,保12W,妳的應聘平衡年限為18年。
也許妳會說,不錯呀,至少能保障我20年呢(以妳20歲來計算)。
現在我給妳提供壹組數據妳看壹下就明白了。
1990年全國平均壽命為68.55歲,男性66.84歲,女性70.47歲。最低省份西藏,平均59.64歲,男性57.64歲,女性61.57歲。
2000年全國平均壽命為71.40歲,男性69.63歲,女性73.33歲。最低省份西藏,平均64.37歲,男性62.52歲,女性66.15歲。
也就是說,假設妳是20歲男性(妳25歲,自己算壹下就OK了),當妳的保險自2011年交到20年得時候,妳正好40歲。如果這是死亡,妳不賠錢,保險公司也不掙錢(靜態算法,動態算法妳就賠了)。如果早死,妳就掙,晚死保險公司就掙。
如果正好妳40歲死亡,那也就是說在2031年妳死亡時,妳的壽命低於1990年西藏男性平均壽命19年。
這還用他保,我保都保妳了。
(我想說就錢的價值而言壹定是賺了,不管多少年妳的現金價值都會是保值增值的,至於為什麽沒有理想的這麽高,是扣除保障成本的價值,這麽說吧,在妳繳費的20年裏,如果在妳繳費的第壹,二,三年……妳身故了,那麽保險公司會陪給妳15萬,妳才交了多少?6000?12000?18000?這就是保障,這就是保險,如果存銀行,妳死了就只有6000或12000多壹點;妳又有收益還有保障,如果妳想要高收益又不想承擔高風險,對不起金融界真還找不出這種產品;接著是人的價值,誰都知道是無價的,人沒了,妳覺得是賺了還是虧了?!還有妳那個平均壽命什麽的沒看懂。)
如果買這款保險,看重的是,10萬元的重大疾病保障呢?
我感覺這款保險的重疾不好。
我給妳分析壹下。
這款保險所保的重疾應該是男性28種大病和女性30種大病。
這裏有壹個問題,什麽是大病。
大病是社保裏所規定疾病的種類。但是否這款保險裏規定的和社保規定的壹致呢?
不壹致。這裏偷換概念了。
(所有商業保險重疾的前25種都是壹樣的,至於為什麽是這樣規定的,我也覺得有點模糊,但是妳去看社保還是這樣的,為什麽會規定重大疾病30大類,這是中國醫師協會制定規範性的疾病定義,根據臨床醫學-醫藥衛生-專業資料顯示重大疾病分類30種,跟合同條款壹模壹樣,所以說不是保險公司制定,得了重疾醫院也是會出具跟條款上壹樣的診斷說明,怎麽能說偷換概念呢?
偷換概念主要有三個方面。)
第壹方面,社保的大病是根據時間的推移及醫療技術的進步不管變化的。而商業保險不是。
商業保險的大病是不動的。
例如:天花,這在剛解放的時候簡直就是不治之癥,但現在呢?根本不算事。
所以妳怎麽知道現在的大病在20年後是否還叫這個名字,或者會不會出現新的病種了呢?
因此,壹成不變的合同,不適合現在的時代發展了。
今天妳保心臟病,也許明天醫療技術進步,就不叫心臟病了,而是叫其他的名字,那保險公司是不賠的;今天妳感覺癌癥很可怕,也許明天癌癥跟感冒發燒壹樣常見,容易治愈了,那保險公司依然不賠;今天沒有的病種,明天可能會列入醫保大病體系,但保險合同是不給添加的。
(有點糾結,純屬鉆牛角尖了,未來的事怎麽能說得準呢?就連法律法規政策都還有不完善的地方,尚且壹張保險合同,合同是根據過去的案例加上現在的事實加上未來的預計立定的規範性責任文件,是經過國家審批受法律保護的約定文件,妳認為隨隨便便就成合同了嗎?還有放心真的有這種情況出現法律是支持修改合同的並且壹定會再次出新保險法修正案,至於社保肯定是跟著不斷進步修改,但是妳跟國家簽合同了嗎?)
第二方面,廣義解釋,狹義理賠。
比如大病中有這麽壹項,是心臟病。
按通常解釋,只要因心臟出現問題,都應該屬於心臟病範圍,應該理賠。
但希望妳看看他的合同條款,經常是心臟病(心肌梗塞等)這麽寫。那麽這是什麽意思呢?
就是說只保妳心臟病中心肌梗塞這壹項。
心肌梗塞在心臟病中的比例不足5%,而且壹旦發病立刻OVER。如果不OVER,就很難認定。
所以大病等於保死,壹直在民間有這樣的流傳,是不無道理的。
其他疾病也壹樣。這就是為什麽保險業務員讓妳填投保單,而不給妳合同看的原因了。
第三,要求過程,忽視結果
可能妳壹看不明白是什麽意思。我給妳解釋壹下。
保險有兩種形式,壹種是保結果,如航空險。只要墜機,不管妳是在墜機是摔死的,還是嚇死的,還是墜機後沒死,但被火燒死的,或者被搶救出來了,但搶救無效死亡,他都要理賠。這叫保結果。
而大病險是保過程。
至於妳得了癌癥是否他就要理賠呢,不是。
妳必須符合醫療上的癌癥要素才進行理賠。比如癌細胞的位置,擴散程度,就診醫院,醫生結論,是否化療等等。缺壹不可。
這是和社保最不同的地方,也是最容易打官司的地方。
如果妳不是學法律或者學醫的,最好找專業人看看條款再說。
(重大疾病是提前給付,是給妳治病用的,當然能否治愈這說不準,之所以叫重大疾病,就是醫治好的概率小,醫療水平還不足的原因,但是廣義解釋這點我支持,基本上我看了大部分重疾都是死路壹條;保險有重疾其實就是在妳生病時不至於拖垮壹家人,妳的家人也會覺得他們已經盡了最大的能力來挽救妳,最後妳走了至少不是留給家人壹身(生)的債。
至於理賠的事,糾紛的事這就需要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
擴展閱讀:保險怎麽買,哪個好,手把手教妳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