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開股東大會,今日停牌
中國聯通(600050)召開股東大會,會議審議表決事項:
(壹)公司2006年度財務決算報告(詳見公司2006年年度報告);
(二)公司2006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1.投資收益及可供分配利潤情況
(1)按股權比例分享投資收益情況
根據中國會計準則的規定,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聯通BVI公司82.10%的股權,可分享聯通BVI公司的投資收益為36.23億元,加上本年度股權投資差額攤銷0.34億元,本公司2006年取得投資收益36.57億元。
(2)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
扣除公司本部日常開支0.12億元,本公司2006年度實現凈利潤為36.45億元。按全面攤薄(即本年凈利/2006年12月31日股本211.97億股)計算,每股收益為0.172元,比上年每股收益0.134元增長28.2%。
根據2005年10月27日修訂的《公司法》,本公司提取了法定公積金3.64億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潤78.38億元,減上年分紅8.78億元,2006年度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為102.41億元。
2.2006年度派發股息的建議
本公司作為中國聯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聯通紅籌公司”)的控股公司,按本公司章程規定,應將自聯通紅籌公司分紅所得現金在扣除公司日常現金開支、稅費及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提取的各項基金後,以現金方式全額分配給股東。
根據聯通紅籌公司董事會制定的2006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本公司應收現金股息14.37億元,扣除日常開支0.12億元,加上年度派息結余59.9萬元後為14.26億元,按本公司2006年12月31日總股本211.97億股計,每股可派發現金股息0.0672元(含稅)。本次派息後,結余129.2萬元並入以後年度分配。
(三)關於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建議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普華永道)2006年度審計工作的酬金為人民幣402萬元,含營業稅及現場審計工作中發生的交通、通信等雜項費用。
建議2007年度繼續聘請普華永道為公司進行專業服務。
(四)2006年度董事會報告(詳見公司2006年年度報告);
(五)2006年度監事會報告(詳見公司2006年年度報告);
(六)公司2006年年度報告(詳見2007年3月30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本公司網站);
(七)關於對中國聯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通紅籌公司”)年度股東大會”滲透投票”的議案:
本公司間接控股的聯通紅籌公司擬在2007年5月11日召開股東周年大會(以下簡稱”聯通紅籌公司股東大會”)。根據本公司章程有關”滲透投票”的規定,在聯通紅籌公司股東大會的審議事項中,如下事項需先提交本公司股東大會審議表決:
1、關於聯通紅籌公司2006年度利潤分配的議案:
按香港會計準則核算,經羅兵鹹永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2006年度聯通紅籌公司實現凈利潤37.3億元。在剔除可轉債期權公允值變動24.0億元的影響後(該事項計入損益,但不影響現金流),凈利潤為61.3億元,比上年增長24.3%,每股收益達到0.486元,比上年的0.392元增加0.094元。扣除聯通紅籌公司境內運營子公司按規定提取的儲備基金5.8億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潤195.2億元,減上年分紅13.8億元,聯通紅籌公司2006年度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為212.9億元。
聯通紅籌公司董事會制定的2006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為每股派息0.18元人民幣。
2.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規則》(以下簡稱”香港上市規則”)以及香港上市公司的慣例,擬由聯通紅籌公司股東大會授權其董事會在壹定期間內決定下列事項:
(1)任命及重選董事並授權董事會決定其截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壹日止的袍金。
(2)授權董事會在規定的期間內,在香港聯合交易所及指定的其他證券交易所,按適用的法律購買公司股份。
(3)按慣例授權董事會在規定的範圍內決定股份發行計劃:發行的股本規模不超過聯通紅籌公司目前已發行股本總額的20%;發行方式包括行使期權計劃、配售、發行新股或者發行可換股債券;該項授權的有效期為壹年,自聯通紅籌公司股東大會批準後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