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廣義的企業重組,包括企業所有權、資產、負債、人員、業務等要素的重組和配置。
狹義的企業重組是指以資本的保值增值為目標,通過資產重組、債務重組、產權重組等方式,優化企業資產結構、債務結構和產權結構,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
2.企業重組壹般包括業務重組、資產重組、債務重組、股權重組、人員重組和管理體制重組。
(1)業務重組:是指對重組企業的業務進行劃分,以決定哪部分業務進入上市公司業務的行為。它是企業重組的基礎和前提。重組時重點是經營性業務和非經營性業務、盈利性業務和非盈利性業務、主營業務和非主營業務的劃分,然後將經營性業務和盈利性業務並入上市公司業務,剝離非經營性業務和非盈利性業務。
(2)資產重組:指對重組企業壹定範圍內的資產進行分析、整合和優化的活動。它是企業重組的核心。
(3)債務重組:即債務重組,是指通過轉移債務人的負債和將負債轉換為股權,對企業的負債進行重組的行為。
(4)股權重組:指調整企業股權的行為。它與其他重組相互關聯,甚至同步進行,如債務重組時的債轉股。
(5)人員重組,是指通過減員增效,優化勞動組合,提高勞動生產效率的行為。
(6)管理制度重組,是指為適應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對管理制度進行修訂,完善企業管理制度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