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深圳證券交易所披露了壹則《關於康得新復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公告》。根據該則公告內容顯示,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2020〕71號)此前認定了康得新復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是我們標題中所稱的?康得新?)自2015年起的連續3年財務報表存在造假行為,經過追溯重述後公司上述年度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即我們常說的凈利潤)連續為負值。同時,由於其在2018年和2019年的連續兩年均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保留意見 ?的審計報告,早在2020年7月10日起,康得新股票就已經被暫停上市。
而介於上述情況,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的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4.1條、第14.4.2條的規定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的審核意見,2021年4月6日,深圳證券交易所決定對康得新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其股票也將終止上市。而康得新自2021年4月14日起進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屆滿的次壹交易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將對康得新股票予以摘牌。同時,深交所要求公司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做好退市整理期以及終止上市後續有關工作。?
近年來,隨著資本市場監管力度的再壹次收緊,《證券法》以及各個交易所對於股票退市的情形進行了進壹步的細化與嚴格規定。康得新此前存在著嚴重的財務造假問題,本該就對投資者以及整個資本市場有所交到;而同時它的連續三年凈利潤為負,觸發了退市情形,希望未來康得新能對依舊持有它家股票的股民們有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