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票是壹種由股份制有限公司簽發的用以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它表明股票的持有者對股份公司的部分資本擁有所有權。由於股票包含有經濟利益,且可以上市流通轉讓,股票也是壹種有價證券。我國上市公司的股票是在北京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發行,投資者壹般在證券經紀公司開戶交易。
2.常見的股票分析指標為MACD KDJ RSI等指標,主要用於股市及標的的分析與研判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經營管理和盈利及財產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權利的股份,代表滿足所有債權償付要求及優先股股東的收益權與求償權要求後對企業盈利和剩余財產的索取權,它構成公司資本的基礎,是股票的壹種基本形式,也是發行量最大,最為重要的股票。
3.在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普通股股票持有者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權利:
(1)公司決策參與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參與股東大會,並有建議權、表決權和選舉權,也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東權利。
(2)利潤分配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從公司利潤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贏利狀況及其分配政策決定。普通股股東必須在優先股股東取得固定股息之後才有權享受股息分配權。
(3)優先認股權。如果公司需要擴張而增發普通股股票時,現有普通股股東有權按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價的某壹特定價格優先購買壹定數量的新發行股票,從而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有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