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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壹看房地產長效機制的“工具箱”

最近壹個多月,兩場圍繞房地產的座談會引起了業界的高度關註。壹個是7月24日的房地產工作座談會,邀請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南京、杭州、沈陽、成都、寧波、長沙等10城市政府負責人參加。壹個是8月20日住建部和人民銀行組織的房地產企業座談會,邀請融創、恒大、綠地、陽光城(000671,股吧)、中糧、華僑城、碧桂園、萬科、新城控股(601155,股吧)、保利,等等。雖然兩次會議各有側重,但都透露出壹個明確的信號:房地產長效機制正在加速形成。

在7月24日的座談會上,“房地產長效機制實施以來,成效顯著,值得充分肯定”。8月20日,座談會從制定重點房地產企業資金監控和融資管理規則入手,研究如何進壹步落實房地產長效機制,完善住房租賃市場金融支持政策體系,加快形成“租購並舉”住房制度。

關於房地產的長效機制,很多人片面理解為房地產稅的出臺才是最終目的。事實上,近年來國家有關部委和地方政府部門圍繞房地產調控出臺的壹系列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大多是房地產長效機制的具體體現。這些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在實踐過程中不斷完善,形成了房地產長效機制的基本框架。

至於房地產的長效機制,從2016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就已經明確,主要通過住房、金融、土地、稅收、投資、立法等手段來建立。說明房地產的長效機制不是“壹藥包治百病”的單壹體系,而是壹個龐大的系統工程。

在8月12的博鰲房地產論壇上,中國房地產業協會原副會長兼秘書長朱對房地產的長效機制做了明確的表述。他認為,房地產的長效機制包括三點:壹是明確規劃期內的住房發展目標,要完善市場與保障相結合、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二是與住房制度和住房發展相匹配和聯動的房地產金融信貸制度、土地供應制度、財稅制度;三是房地產市場的監管、整頓和調控。

基於兩次座談會透露出的信息,結合近年來房地產調控的實踐,房地產長效機制的內容更加清晰。

首先是土地制度和相關措施。最大的突破是土地管理法的修訂和實施,這是建設城鄉統壹建設用地市場的關鍵壹步,也是房地產長效機制的重要基礎。其重要意義在於:壹是有利於限制地方政府的征地權力,抑制擴張沖動;二是有利於增加建設用地供應,平抑房價波動;三是有利於搞活金融,促進住房租賃市場發展。

在此輪調控中,住建部明確提出了“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目標,並將“穩地價”放在首位。各地通過制定中長期住房發展規劃,提前下達土地供應計劃,調整土地出讓方式,限制土地出讓價格,增加住宅用地特別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取得了良好效果。這些手段也成為房地產長效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

其次,房地產金融政策。房地產金融審慎管理制度是房地產長效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房地產金融風險已經成為當前最大的“灰犀牛”。在“房住不炒”的主基調下,嚴控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成為監管重點。今年年初,央行發布2019年第四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時,明確提出按照“因城施策”的基本原則,加快建立房地產金融長效管理機制。從現實情況來看,個人貸款方面,以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為主要內容的框架已經基本形成,包括LPR掛靠的房貸利率機制。在企業融資監管方面,房地產金融審慎管理體系正在形成。上半年,央行通過RRR降息和再貸款釋放大量流動性支持實體經濟,但始終嚴控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嚴厲查處違規行為,嚴格限制房地產信托、境外發債等融資渠道。從8月20日的座談會可以看出,重點房企的資金監控和融資管理細則已經形成。監管的基本原則是“穩定存量,嚴控增量”,實施手段是通過劃定“三條紅線”,嚴控房企融資規模,降低杠桿率。

三是住房保障制度和“租購並舉”制度。住房保障制度是房改以來房地產市場最大的短板,也是近年來各級政府的抓手。從“棚改”到老舊小區改造,從公租房建設到共有產權房試點,各地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正在提速。特別是在集體土地上建設租賃住房方面,試點城市從13增加到18,覆蓋了大部分熱點城市。在租賃住房供地方面,隨著新土地管理法的實施,集體土地入市的法律障礙被打破;關於租賃住房融資,6月,國務院發布《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明確提出支持住房租賃金融業務創新和規範發展,支持房地產投資信托(REITs)發展。在壹系列政策的引導下,“租購並舉”的住房供應體系將加速形成。

第四是財稅政策。雖然法定的房地產稅尚未出臺,但與房地產相關的壹系列稅收制度壹直在房地產調控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比如通過契稅調節高檔住房、普通商品房、不同套型住房的交易成本,通過增值稅限制商品房的持有成本,達到“住而不炒”的目的。這些財稅政策是房地產長效機制的體現。此外,新頒布的契稅法也是房地產稅制改革的重要內容。

五是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良好的市場秩序是房地產長效機制的重要內涵。2017以來,住建部深入開展整頓房地產市場行動,通過加強制度建設堵塞市場管理漏洞;通過加強監管,大力查處違法企業和個人。對於房地產企業,嚴厲打擊房產囤積和違規售房行為,確保房屋質量;對於中介企業,整治各種虛假宣傳和市場交易亂象。各地政府本著“因城施策”的原則,持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為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運行創造了條件。

第六,壹些行政手段可能成為長效機制的壹部分,長期使用。本輪調控中最直接的調控措施概括為“五限”,即限購、限貸、限價、限售、限商(限商改為住),其中應用最廣、對需求端殺傷力最大的是限購。限購政策在特定的歷史時期和區域有其合理性,尤其是對於壹線城市和熱點二線城市,將長期持續保持“高壓”態勢。但在“因城施策”、“分類調控”的原則下,限購政策不能太死板,要根據市場變化及時調整。

在各種限制性政策中,生硬的限價政策是最廣為人詬病的行政手段,容易導致市場尋租和市場秩序混亂。所以不能作為長效機制,要及時調整。

最後不得不說的是房地產稅,它是房地產長效機制中最重要、影響最深遠的棋子,也是“最難啃的骨頭”。從正式提出到列入立法規劃目錄,從“穩中求進”到“穩中求進”,每壹步進展都牽動著業界的神經。幾年下來,壹直是“只聽樓梯響”,但沒有明確的時間表。隨著不動產統壹登記的實施和不動產信息全國聯網,房地產稅的制度和技術障礙已經基本解除,相信已經進入立法目錄的房地產稅不會出臺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