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債”壹般指“可轉換債券”
可轉換債券(Convertiblebond)是債券持有人以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為公司普通股的債券。可轉換債券的特點是債權性、權益性和可轉換性。
擴展數據
投資者在投資可轉換債券時,應充分註意以下風險:
1.可轉換債券的投資者應該承擔股票價格波動的風險。
第二,利息損失的風險。當股價跌破轉股價格時,可轉換債券投資者被迫成為債券投資者。因為可轉債的利率普遍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
第三,提前贖回的風險。很多可轉債都規定,發行壹段時間後,發行人可以按壹定價格贖回債券。提前贖回限制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後,風險強行轉換。
當股市形勢樂觀,可轉債隨二級市場價格上漲超過其原成本價時,投資者可以賣出可轉債,直接獲得收益;當股市低迷,可轉債及其發行公司股價雙雙下跌,賣出可轉債或將可轉債轉換為股票不劃算時,投資者可以選擇以債券的形式獲取到期固定利息。當股市由弱轉強,或者發行可轉債的公司業績看好,預計公司股價將大幅上漲時,投資者可以選擇按發行公司規定的轉股價格將債券轉換為股票。
可轉換債券是橫跨股票和債券市場的衍生金融產品。因為也有可轉換期權,臺灣省的債券市場成功推出了債權分離的分割市場。也就是說,持有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投資者可以單獨賣出債券中的期權,保留普通公司債券。或者賣出普通公司債券,保留購買選擇權。各自形成壹個市場,可以分割,也可以合並。可以隨意拆裝,這是金融工程成功應用於金融市場的壹大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