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資單位宣告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中屬於企業的部分,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被投資單位在投資前實現的凈利潤分配,作為投資成本的回收,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本科目(成本)。
(二)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處理
企業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的,應當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1.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大於投資時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不調整已確認的初始投資成本;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低於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應按其差額借記本科目(成本),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2.根據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利潤或調整後的凈利潤,借記本科目(損益調整),貸記“投資收益”科目。被投資單位發生虧損且其分擔的虧損超過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且投資損失繼續在實質上構成被投資單位投資凈額的其他長期股權的賬面價值內確認的,借記“投資收益”科目,貸記“損益調整”科目。
被投資單位以後宣布支付現金股利或利潤時,企業應計算應分得的份額,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本科目(損益調整)。
從被投資單位收到的股票股利不應入帳,而應登記在備查簿上。
3.虧損的被投資單位未來實現凈利潤的,企業應當計算其應占份額。如有未確認投資損失,應先彌補未確認投資損失。彌補虧損後仍有余額的,按照合同或協議確認投資損失,同時作為預期負債的,應當先減少預期負債的余額,再將剩余部分借記本科目(損益調整),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4.在持股比例不變的情況下,被投資單位發生除凈損益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的,企業應當按照持股比例計算其應占份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所有者權益其他變動),貸記或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持股比例發生變化的,應按新的持股比例計算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與本科目余額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