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證券投資咨詢,是指有關機構或個人未經中國證監會批準,擅自從事為投資者或客戶提供證券投資分析、預測或建議等直接或間接有償咨詢服務的活動。該活動違反《證券法》。針對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非法經營行為,《刑法》中有“非法經營罪”的相關規定。長期以來,壹些不法分子就是看準很多投資者希望買到牛股的心理,便以自己知道“內部信息”“私募操盤信息”、可為投資者提供大牛股為誘餌,誘導投資者繳納會費,欺騙群眾錢財。2016年3月,福建警方搗毀壹個特大“非法薦股”詐騙團夥,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64名,涉案金額高達1000余萬元。以犯罪嫌疑人鄭某為首的該詐騙團夥,為謀取非法利益,在未經相關部門審批、無任何薦股資質情況下,登記成立“A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和“B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隨後,以公司名義在網絡上發布招聘話務員、推銷員信息,大量吸收涉世未深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進行培訓,讓員工通過撥號軟件撥打電話“開發”外地客戶,冒充各種私募基金和以提供股票交易“內幕信息”名義騙取客戶信任,索要客戶QQ號碼,誘導客戶繳納會員費,從而實施詐騙。
通過以上案例,廣大投資者應在以下幾個方面時刻保持警醒,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業內人士認為,該類案件特點是,不法分子自稱“股神”或謊稱自己是掌握“內幕信息”人員,亦或冒充正規證券經營機構,騙取投資者信任。投資者壹旦上鉤,便要求投資者入會,向其繳納會費。其實,投資者稍微用壹下心思就可識破騙局。如果騙子們真知道所謂“牛股”的話,他自己去炒賣不早就大發其財了嗎?他還用從投資者身上賺取什麽咨詢費或會員費嗎?這裏,還要提醒投資者的是,即便是取得證券投資咨詢資格的合法投資機構都不允許收取所謂“會員費”。投資者接受證券投資咨詢和理財服務應委托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具有業務資格的合法機構進行。合法機構名錄可通過中國證監會網站、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網站查詢。證券從業人員須通過所在機構向中國證券業協會申請“投資顧問”執業資格方可從事投資咨詢業務。合法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提供投資顧問服務壹般要與客戶簽訂書面服務合同或電子合同,對那些不能提供投資咨詢合同或合同要件不齊備的證券投資咨詢服務,投資者壹定要高度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