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創業板股票所需條件:
1、兩年以上(含兩年)股票交易經驗,自然人投資者。
2、投資者向所屬證券公司營業部提出開通申請後。
3、認真閱讀並現場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
4、上述文件簽署兩個交易日後,經證券公司完成相關核查程序,即可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
5、投資者在此期間也可以撤回開通申請。
二、註意事項:
1、對未具備兩年交易經驗的投資者,原則上不鼓勵直接參與創業板市場交易。投資者可以通過購買創業板投資基金、理財產品等方式間接參與。如果投資者審慎評估了自身風險承擔能力堅持要申請,則必須在營業部現場按要求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並就自願承擔市場風險抄錄“特別聲明”。
2、在上述文件簽署五個交易日後,經證券公司完成相關核查程序並經過營業部負責人簽字核準後,投資者可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投資者在此期間也可以撤回開通申請。
擴展資料
主板規則:
除上市首日交易風險控制制度外,創業板交易制度與主板保持壹致,仍適用現有的《交易規則》。
漲跌幅比例:10%
交割制度:T+1
連續競價時間:
9:30----11:30
13:00----14:57
創業板“炒新”三防線。較當日開盤價首次漲跌20%時,可臨時停牌30分鐘。較當日開盤價首次漲跌50%時,可臨時停牌30分鐘。較當日開盤價首次漲跌80%時,可臨時停牌至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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