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壟斷的組織形式有哪些?

壟斷的四個組織為:卡特爾,康采恩,辛迪加,托拉斯。

——辛迪加是法語Syndicat的音譯,原義是“工會”。?

辛迪加是資本主義壟斷組織的壹種基本形式,它是指同壹生產部門的少數大企業為了獲取高額利潤,通過簽訂***同銷售產品和采購原料的協定而建立起來的壟斷組 織。參加辛迪加的各個企業雖然在生產上和法律上仍然保持獨立性,但是,它們商業上卻已經失去了獨立性。

它們銷售產品和采購原料的業務都由辛迪加的總辦事處 統壹負責辦理,然後再在參加者之間按照協議規定的份額進行分配。通過這種在流通領域內的集中和壟斷,辛迪加可以按照擡高的價格銷售商品,並按照壓低的價格 收購原料。由於辛迪加促進統壹經營,辛迪加的成員事實上就不再與市場發生直接的聯系,壹般情況下,它們很難退出辛迪加組織,因為壹旦退出,就脫離了現有的 商品和原料市場體系,不得不重新組織自己的銷售網絡和采購渠道,而這都是非常不易的。

因此,辛迪加的組織形式壹般比較穩固。辛迪加大約出現於19世紀末20世紀初,以德國和俄國最為流行。俄國早在1886年就出現了辛迪加,那是壹個由鐵釘和鐵絲工廠組成的辛迪加,在20世紀初的前10年,在俄國的鋼鐵、采煤、采礦和機械等部門,辛迪加壟斷了大部分生產。除辛迪加以外,壟斷組織的組織形式還有托拉斯、卡特爾和康采恩等。

——托拉斯,英文trust的音譯。

由許多生產同類商品的企業或產品有密切關系的企業合並組成。旨在壟斷銷售市場、爭奪原料產地和投資範圍,加強競爭力量,以獲取高額壟斷利潤。參加的企業在生產上、商業上和法律上都喪失獨立性。托拉斯的董事會統壹經營全部的生產,銷售和財務活動,領導權掌握在最大的資本家手中,原企業主成為股東,按其股份取得紅利。參加的資本家為分配利潤和爭奪領導權進行劇烈的競爭。

1879年 首先在美國出現,如美孚石油托拉斯、威士忌托拉斯等。托拉斯本身就是壹個獨立的企業組織,參加者在法律上和業務上完全喪失其獨立性,而由托拉斯的董事會掌 握所屬全部企業的生產、銷售和財務活動。原來的企業主成為托拉斯的股東,按照股權的多少分得利潤。資本主義托拉斯壹方面可以保障投資者的優厚利潤,提高投 資者興趣,刺激投資,促進業務擴充,有利於經濟發展;另壹方面會減少競爭,阻礙企業技術進步和新興企業的發展,影響中小企業的生存,增加消費者的負擔。

在社會主義國家,托拉斯是社會主義企業的組織形式之壹。我國在壹九六三年至壹九六四年,中央工業交通部門先後試辦了煙草、鹽業、醫藥、橡膠、鋁業、汽車、紡織機械、地質機械儀器等十二個托拉斯企業。

——卡特爾為法語cartel的音譯,原意為協定或同盟。

由壹系列生產類似產品的獨立企業所構成的組織,目的是提高該類產品價格和控制其產量。根據美國反托拉斯法,卡特爾屬於非法。卡特爾是壟斷組織形式之壹。生產或銷售某壹同類商品的企業,為壟斷市場,獲取高額利潤,通過在商品價格、產量和銷售等方面訂立協定而形成的同盟。參加這同盟者在生產、商業和法律上仍然保持獨立性。

生產同類商品的企業為了壟斷市場,獲取高額利潤而達成有關劃分銷售市場、規定產品產量、確定商品價格等方面的協議所形成的壟斷性企業聯合。它是資本主義壟斷組織的壹種重要形式。1865年 最早產生於德國。第壹次世界大戰後在各資本主義國家迅速發展。隨著壟斷資本的國際化產生了國際卡特爾。按協議內容卡特爾可以分成規定銷售條件的卡特爾、規 定銷售價格的卡特爾、規定產品產量的卡特爾、規定利潤分配的卡特爾、規定原料產地分配的卡特爾等。

生產同類商品的企業作為卡特爾成員,各自在法律上保持其 法人資格,獨立進行生產經營,但必須遵守協議所規定的內容。卡特爾成立時,壹般簽訂書面協議,有的采取口頭協議形式。成員企業***同選出卡特爾委員會,其職 責是監督協議的執行,保管和使用卡特爾基金等。由於成員企業之間的經濟實力對比會因經濟發展而變化,卡特爾的壟斷聯合缺乏穩定性和持久性,經常需要重新簽 訂協議,其至會因成員企業在爭取銷售市場和擴大產銷限額的競爭中違反協議而瓦解。

——康采恩是由Concern音譯而來,有“相關利益***同體”的意思,是壟斷組織的高級形式之壹,由不同經濟部門的許多企業聯合組成。包括工業企業、貿易公司、銀行、運輸公司和保險公司等。旨在壟斷銷售市場、爭奪原料產地和投資場所,以獲取高額壟斷利潤。參加康采恩的企業形式上保持獨立,實際上受其中占統治地位的資本家集團(壹般是大銀行資本家)通過參與制加以控制。

它明顯地表現出帝國主義時期銀行資本和工業資本融合的特點。? 其 產生的時間晚於卡特爾、辛迪加和托拉斯。康采恩中的各個成員企業仍保持法律上的獨立性,不失其法人資格,處於核心地位的大企業或大銀行作為持股公司,通過 收買股票,參加董事會和控制各成員企業的財務,將參加康采恩的其他成員企業置於其控制之下。其目的在於增強其經濟優勢,壟斷銷售市場,爭奪原料產地和投資 場所,獲取高額壟斷利潤。

壟斷 (經濟學術語)

壟斷 (Monopoly) (通常譯獨占),經濟學術語,壹般分為賣方壟斷和買方壟斷。賣方壟斷指唯壹的賣者在壹個或多個市場,通過壹個或多個階段,面對競爭性的消費者;買者壟斷 (Monopsony) 則剛剛相反。理論推斷壟斷者在市場上,可以根據自己的利益需求,調節價格與產量,但至今為止沒有確切案例提供支持。

壟斷作為壹種經濟現象,出現於資本主義社會,是競爭的對立物,又是競爭發展的必然結果。列寧也指出,集中發展到壹定階段,可以說自然而然地走向壟斷。因為幾十個大型企業彼此容易達成協定; 另壹方面,正是企業的規模巨大造成了競爭的困難,產生了壟斷的趨勢。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壟斷(壟斷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