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是交易雙方關於未來買賣權利達成的合約,期權交易是壹種權利的交易,即期權的買方獲得能在未來特定時間以特定價格買進或賣出壹定數量的特定資產的權利。
就股票期權來說,期權的買方通過向賣方支付壹定的費用(權利金),獲得壹種權利,即有權在約定的時間(到期日)以約定的價格(行權價)向期權賣方買入或賣出約定數量的特定股票或ETF(股票組合)。
期權的市場交易價格叫作權利金。權利金是指期權買方為獲得期權合約所賦予的權利而向期權賣方支付的費用。
期權的權利方和義務方
在期權交易中,購買期權的壹方稱作買方(多頭),出售期權的壹方稱作賣方(空頭)。
買方是權利的持有方,通過向期權的賣方支付壹定的費用(期權費或權利金),獲得權利,有權向賣方在約定的時間以約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約定數量的標的證券,因此買方也稱作權利方。
按買方的權利可以劃分為認購期權和認沽期權
認購期權是指期權的買方(權利方)有權在約定時間以約定價格從賣方(義務方)手中買進壹定數量的標的資產,買方享有的是買入選擇權。
認購期權賣方在被行權時,有義務按行權價賣出指定數量的標的證券。
認沽期權是指期權的買方(權利方)有權在約定時間以約定價格將壹定數量的標的資產賣給期權的賣方(義務方),買方享有賣出選擇權。
認沽期權賣方在被行權時,有義務按行權價買入指定數量的標的證券
期權的賣方沒有權利,承擔義務。壹旦買方行使權力,賣方必須按照約定的時間以約定的價格賣出或買入約定數量的標的證券,因此賣方也被稱為義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