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貸款是指以借款人或第三方的財產為抵押,按照規定的抵押方式發放的貸款。
質押貸款是指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押,按照規定的質押方式發放的貸款。
2、轉移不同:
抵押貸款是指不轉移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的財產的占有地位,而僅將其作為抵押物的貸款形式;
質押貸款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或產權證轉讓給借款銀行占有,並以此作為貸款擔保的貸款形式。
擴展數據
質押貸款的風險防範
1.要考慮應收賬款雙方的信用度,尤其是在金融機構有無不良還款記錄。結合貸款五級分類中企業非財務分析的要領,預測企業的經營前景。要保留企業的銷售合同原件、賣方企業的發票、買方企業的收據和貨物的驗收入庫憑證,以驗證交易的真實性。
2.認真審核企業的財務報表。除企業的資產負債率等基本指標外,重點關註五項指標。
看應收賬款在企業資產中的比重,這個比重反映了企業對應收賬款的管理。如果比例過高,就要分析企業應收賬款的管理。第二,看應收賬款周轉率。反映企業應收賬款的流動性。第三,看應收賬款的平均回收期限。這個指標會影響我們對貸款期限的決定。應收賬款的到期日早於合同規定的還款日。
第四,看應收賬款的比例,是否集中在壹個客戶。這個比例反映了企業貸款回收的風險。第五,看付款方是否為貸款申請企業的關聯企業,是否存在關聯交易。
3.要求付款方提供承諾函,確認應收賬款的具體金額,承諾只在貸款銀行指定賬戶向賣方付款。同時,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付款人應當簽署承諾書,確認到期未付款的違約責任,在未告知質權人的情況下付款給銀行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辦理質押登記。《物權法》第二百二十八條明確規定,“應收賬款質押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征信機構辦理質押登記時,質押成立”。
質押登記後,對抗善意第三人的訴訟生效。應收賬款質押後,不能再次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出質人應以應收賬款轉讓所得價款提前清償對質權人的債務,銀行將提前收回貸款本息。
5.確定合理的質押比例。根據企業實際情況,質押率控制在50%-70%左右。
6、搞好貸款發放、貸款管理。強化貸款風險預警機制。如果付款人發生重大變化;應收賬款到期,付款人未按時付款,銷售企業怠於行使到期權利;貸款未按用途使用的預警。信貸人員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做好對拖欠應收賬款企業的應收賬款余額的核實工作。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質押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