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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十大懸案中的嘉寧謀殺案

佳寧謀殺案──伊巴倩之死(1983)

佳寧案歷時17年,涉案66億,訴訟費超過2億!但主謀陳松青只被判了三年徒刑,而且在拘留所呆了壹年多!然而,與案件密切相關的三個人卻離奇死亡!

壹位是溫律師,他被發現溺死在自己公寓的遊泳池裏,最後被證明是自殺。另壹位是帕克法官,他在陳松青等人結案壹年後死於塞浦路斯的壹場交通事故;帕克夫人也於1993年宣布破產。印象最深的是馬來西亞裕民金融首席財務官茨城。1983,去香港查壹筆公司貸款40億。其後,他的屍體被發現棄置於大埔火車站附近的香蕉林。警方認為他是被勒死的!

原佳寧集團董事長陳松青於1983年10月與該公司董事何桂全壹起被捕,並被指控犯有詐騙罪。當時,佳寧集團負債100億。嘉寧案也是香港開埠以來最長的訴訟期。直到1986年10月才結束。陳松青承認兩項共謀詐騙2 . 8億美元的罪名,被判入獄三年。陳松青與司法的激烈鬥爭有其創造財富的邪惡力量。自1983年以來,它多次向法院申請永久延期審理,香港政府為此花費了近2億元的訴訟費。到1987年,主審法官裁定陳松青無需答辯,並以重復指控為由當庭釋放。司法部後來因誤判案件而受到批評,結果司法部於1988年辭職。法律部門沒有放棄,因為陳松青被免除了主要的指控,並繼續指控陳松青其他罪名。在陳松青被捕前,借錢給陳松青的馬來西亞裕民公司的財務經理助理在香港壹家酒店被殺,屍體被移至野蕉林。這起命案開庭前壹天,負責佳寧實業交易的律師又離奇自殺。壹名曾負責賈寧案的廉政公署調查主任,因工作壓力過大自殺。審理佳寧案的張法官辭職後第二年在塞浦路斯死於車禍。陳松青曾經是香港財富的神話。他在1972年從新加坡來到香港,但他只是壹名工程經理。1979年,他謊稱從馬來西亞裕民金融借了壹大筆錢,隨即宣布收購壹家上市公司,改名佳寧企業,推高股價,隨即開始滾雪球,以錢生錢。1980年以10億港元買下中環金門大廈,半年後以17億港元賣出,轉手獲利7億,令香港投資者瘋狂。佳寧集團的股價在兩年內翻了壹番,業務包括房地產、航運和旅遊。1982年,香港未來危機出現,佳寧之死戳破了肥皂泡,導致負債累累。1983年,佳寧被停牌清算,但很多財務公司和銀行都無法收回債務,更不用說跟風的小股東了,他們的股票變成了廢紙。他們認為廢紙可以變成金子。Hulida Warrick Reid原籍新西蘭,曾任香港律政署副律師。她在香港法務部工作了14年。1989年,她被廉政公署指控財富與官方收入不相稱,次年被判入獄8年。在擔任副法律專員期間,他接受了1240萬元的非法資金,作為不起訴的代價。被捕後,他充當汙點證人,指證其他腐敗同謀,其中13人被判處壹年監禁。Julida於1994年出獄,並被驅逐到新西蘭。不久後,他因涉嫌提供偽證再次被起訴。